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
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39号;邮编:266061;电话:88018903;传真:88018909)。
一、概述
2012年,市交通运输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服务大局,狠抓落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交通运输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成立了由交通运输委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委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直各单位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确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我委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加快推动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发挥机制、制度的长效保障作用。
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工作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实行两级审核制度,需公开信息先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经分管主任审核,对于须经上级批准才能公开的信息,经批准后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了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分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日常监控内容。委办公室对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施行《条例》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定期向委领导及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相关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截止到2012年底,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1条,本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全年处理市长公开电话和政府信箱反映问题2943件,按期反馈率100%,答复率100%。交通投诉服务热线全年受理来电261948个,平均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本年度交通运输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青岛政务网和交通政务网公布。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分为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两种方式,在委机关办公楼设立了受理机构和窗口,制订了详细的办理办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交通运输委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服务事项,全部交由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受理,实行首问责任制。完成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梳理和录报工作。2012年参加“行风在线”活动6次、“网络在线问政”活动24次、“民生在线”1次,加强与广大市民的沟通联系,接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接到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非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范围,我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申请人出具了“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我委2012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79人次,其中网上信箱咨询20人次,在规定时间内给与了答复;现场咨询5人次,电话咨询54人次,全部予以当场解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我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申请人出具了“交通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委机关配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6人,均属兼职,2012年度此项工作费用未单独列支。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公开的渠道还有待拓宽,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公开资源需要进一步梳理。
我委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不断推进交通工作的开展。
八、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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