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1-13 来源 :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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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39号;邮编:266061;电话:88018905;传真:88018909)。  一、概述  2019年,我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开展公开方式创新,加快推进载体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稳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了制度建设,完善了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督查与考核,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确保了国家、省市各项政策法令得到及时贯彻,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能够得到顺利实现。  (二)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建设透明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公开了本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等情况,提升了政府财政信息透明度。  (三)稳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按照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编制网上政务服务目录和指南,按照计划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过程网上办理。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完善,更加贴近社会需求。今年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工作流程进行详细设定,对各类告知文书格式进行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进一步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严格落实《条例》,建立起规范的监督保障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的责任制,三个层面责任人职责到位,确保政务公开领导责任的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府服务的意见》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进一步提供便民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3条,截止至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本年度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青岛政务网公布。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分为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两种方式,在委机关办公楼设立了受理机构和窗口,制订了详细的办理办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交由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受理。加强与广大市民的沟通联系,接受监督,2019年组织参加了“行风在线”4次、“民生在线”活动1次,举办“常态化网络在线问政”活动10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9次,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459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为网上受理,已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并按申请人指定方式送达告知书。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我委2019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9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人次,电话咨询93人次,全部予以当场解答。收到针对本部门依申请公开事务有关的举报0起。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收到针对本部门依申请公开事务有关的行政诉讼0起,维持原行政行为0起,收到针对本部门依申请公开事物有关的行政复议1起,为2018年年底转结,维持原行政行为。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我委机关配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5人,均属兼职,2019年度此项工作费用未单独列支。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维护群众及自身利益;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提高公开的水平;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八、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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