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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期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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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1222354590026792
  •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 成文日期 2025-08-26
  • 发布日期 2025-08-26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 《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期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24年5月22日至24日,习近平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发挥海洋资源丰富的得天独厚优势,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打造世界级海洋港口群,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为青岛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青岛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打造世界级海洋港口群、现代海洋城市和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发展机遇都对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

            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是青岛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视察山东、青岛重要讲话精神,加快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建设的重要举措。2024年6月,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成立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由青岛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组长”,市政协主席担任执行组长的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专班正式成立,下设1个办公室、9个工作部。9月,市政府出台《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要求强化航运中心规划引领,并将规划编制列入了《三年行动方案》。

    二、编制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工作部署,市交通运输局于2024年11月份组织开展《规划》的编制工作。11-12月份研究确定规划大纲、研究思路,开展区(市)、功能区等各相关部室的重点专题调研工作,并形成了初步研究成果。12月17日,邀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航运中心建设相关领域的5位专家,对《规划》进行了专家论证。2025年1-3月份,先后5轮征求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专班、相关部门以及驻青单位、科研机构、企业的意见建议。2025年4-5月,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为期30日的公众参与公示,开展《规划》风险评估的相关企业调查。5月9日,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规划》风险评估专家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规划》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5月26日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6月20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认定《规划》符合法定权限,制定主体合法,履行法定程序。7月3日通过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8月4日通过市委第189次常委会会议研究。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1月-3月,市交通运输局征求了有关部门、各区市及相关企业的意见与建议。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规划》涉及范围,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北区等41个单位、区(市)征求了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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