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中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青法委〔2021〕4号)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法治建设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青法委办发〔2021〕 1号)要求,政府工作部门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该工作报告应以局党组名义形成正式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主要内容
一是主要举措、成效。报告了2024年我局开展的持续完善政务服务、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权力制约监督公开、筑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8个方面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法治改革创新力度偏弱、法治数字赋能方面推广力度不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较低3点问题。
三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从强化政治担当,带头履职尽责;加强依法执政,规范决策流程;狠抓贯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3个方面对2024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是主要工作打算。从聚焦行业立法更新,聚力法律体系创建;聚焦优化政务服务,聚力营商环境创建;聚焦规范行业监管,聚力法治政府创建;聚焦提升执法质量,聚力四基四化创建4个方面对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聚焦四件要事,聚力四个创建”的工作打算进行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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