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2-05 来源 :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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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市金融办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附表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处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电话:85913161;传真:85911105;电子邮箱:qdjrb@126.com)。

  一、2015年信息公开情况

  (一)概述

  2015年,市金融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围绕金融重点工作,坚持以行政权力公开、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积极做好青岛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宣传报道、“行风在线”、“民生在线”、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官网等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公众对青岛金融信息的需求,为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5年度,青岛市金融办累计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1条,内容涵盖机构信息、人事任免、工作动态、业务信息、区市动态等相关内容。其中:工作动态4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6.7%;业务信息3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9.9%;区市动态67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41.6%。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针对市民上网查找政府信息和服务一般都直接进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实际情况,我办坚持抓好青岛市政务网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青岛金融办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二是以“行风在线”节目、“民生在线”节目、“网络问政”活动以及“三民”活动为契机,主动宣传金融工作,并对听众提出的问题,积极现场作答或电话解答并进行满意度回访,线上线下答复率和满意度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青岛市金融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5年度青岛市金融办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青岛市金融办未收到行政复议事项,也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青岛市金融办各处室安排1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处室单位各负其责,有效保障了青岛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本年度未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项预算,相关费用从公用经费列支。

  二、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

  我办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2016年我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处室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达到政府要求。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三是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畅通链接,建立与社会和公众的交流和沟通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下载:2015市金融办政务信息公开统计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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