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会字第1401002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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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金融支持我市蓝色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我市蓝色经济发展,我局会同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从融资支持力度、评估交易体系、授信管理制度等多维度多领域分析发展现状、短板,多措并举,谋求我市蓝色金融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创新试点,强化涉海企业直接融资支持

  近年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海洋城市建设有关要求部署,以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为着力点,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一是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在深化蓝色金融发展、创新推动蓝色债券试点。我市先后落地全国首单蓝色债券、首单湿地碳汇贷等创新业务。2021年,青岛银行发布全球首个蓝色债券标准和蓝色金融品牌,全年新增蓝色金融贷款13.67亿元,增幅13.59%;其中符合蓝色债券标准项目贷款12亿元,增幅超过80%。2022年3月,兴业银行独立主承销青岛水务集团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蓝色债券),规模2亿元,这是今年全国银行间市场首单蓝色债券,用于支持海水淡化项目。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联合社会资本组建了陆海联动、海洋新动能、鲁信海洋等4支海洋产业投资基金,认缴规模164.7亿元。截至2022年4月底,4支基金投资青岛项目10个、子基金5支,投资额约20亿元,为我市涉海企业、项目健康发展提供资本助力。二是积极配合市海洋发展局,加强涉海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储备,依托青岛市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工作专班,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涉海企业上市发展;根据资本市场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为涉海上市公司提供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引导涉海上市公司积极运用配股、增发新股、发行优先股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金融支持,及时满足涉海企业融资需求

  围绕有效需求牵引、实体经济振兴,促进涉海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我市多层次开展融资对接活动。一是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春雨行动”各类专题融资对接会。按时段开展“工业企业全面对接行动”“重大项目精准对接行动”“小微企业常态对接行动”“重点领域专项对接行动”四大专题对接行动,对规上工业企业、涉海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11596余家企业和城市更新及城市建设等770个重点项目开展对接活动。截至目前,市区两级已先后组织对接行动60余次,宣传推介金融产品450余条,摸排重点企业融资需求486.68亿元,实现融资需求379.92亿元,摸排重点项目融资需求2567亿元,实现融资需求433亿元。

  二是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动辖区各银行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装备制造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等海洋经济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加强窗口指导、考核评估等手段,持续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健全海洋金融授信管理机制,创新海洋信贷产品,提升海洋金融服务能力,打造蓝色金融品牌。

  三是市海洋发展局联合金融机构举办多场“海洋科技+企业+金融”对接会,邀请金融机构开展产品推介,邀请涉海企业进行融资需求路演,为金融机构和涉海企业搭建了合作交流平台。联合开展业务座谈、业务沙龙等活动,及时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解读政策信息,围绕涉海企业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远洋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牧场政策等海洋行政管理领域有关事项为金融机构进行答疑解惑。每年编制并发布《金融机构服务海洋经济特色产品汇编》,定期征集涉海企业融资需求,切实为涉海企业融资提供帮助。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辖内海洋经济相关信贷余额428.7亿元,较年初增加52.4亿元,海洋经济相关表外授信51.2亿元,较年初减少20.6亿元,较好支持了我市海洋经济发展。

  三、强化部门协作,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

  海域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其资产属性日渐突出。为充分发挥海域使用权的融资功能,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满足用海企业信贷使用需求,我局会同市海洋发展局、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针对当前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包括明确海域使用权价格评估的国家标准、延长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期限、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积极利用现有公共服务平台推广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强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建设等在内的主要措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探索筹建蓝色金融研究院

  为高效服务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对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筹建青岛蓝色金融研究院。蓝研院以增强金融服务海洋实体经济能力、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力争成为国内知名的海洋金融为特色的专业研究机构,重点对海洋产业投融资相关标准、政策、海洋新兴产业保险、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等进行研究和实践探索。目前,该项工作已列入《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现已完成《青岛蓝色金融研究院组建方案》和《青岛蓝色金融研究院章程》,并协调相关部门签署了《青岛蓝色金融研究院共建协议》。

  五、聚焦重点领域,提升重点项目企业财政支持

  一是强化政策供给。我市先后出台了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海洋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计划等涉海财政扶持政策,聚焦高端海洋装备产业、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产业、海水淡化产业、海洋新能源产业等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吸引海洋领域人才集聚,培育涉海市场主体,构筑平台保障和资源要素体系等方面,推动我市海洋经济实现规模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二是加强项目建设。2021年,统筹中央和市级资金8亿元,支持西海岸新区古镇口岸线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青岛东亚海洋国际合作中心和蓝色金融研究院及海洋渔业转型升级项目,厚植海洋研发、产业升级优势,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探索设立海洋政策性金融机构

  对于海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设立,青岛银保监局建议开展可行性研究后再审慎决定。一方面,应分析该银行的功能、定位和机构性质,探讨其与现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替代和补充关系,明确设立新法人机构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应根据机构性质研究机构设立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依据,在政策和法律法规框架内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并适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海洋发展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等部门(单位)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成立海洋金融发展联盟等建议,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积极做好对上政策争取、部门协调等工作,为我市蓝色经济发展和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继续得到您的意见建议和大力支持。

  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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