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会字第140108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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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港航金融产业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对航运保险机构发展的政策支撑

  为鼓励辖区保险机构发展航运保险业务,我局会同市财政局、青岛银保监局出台《青岛市支持航运保险业务发展政策措施》,以2021年度航运保险保费收入为基准,对奖励年度超出基准且增量规模超过30万元以上的保险公司,按增量保费收入的3%给予奖励,提高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同时,加强对保险机构的落户支持力度,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青岛市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实缴注册资本2%给予补助;对保险公司以及分公司,补助200万元;对保险公司在青设立的业务总部、职能总部、全国性运营管理中心或后台服务中心,补助300万元。印发《青岛市促进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措施》,增强航运、贸易、金融耦合联动效应,促进航运产业发展。

  (二)促进航运保险经营主体多元化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的法人保险公司,其主要股东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为完善我市现代金融体系提供了很好的支撑。202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中路保险启动增资扩股工作,目前国信集团、地铁集团已完成中路保险增资工作,本轮增资后分别持股35%、11.3%。同时,中路保险积极开展航运类保险业务,在青岛自贸区设立航运事业部,大幅提升运营专业化水平,积极开拓浙江、江苏、福建等东部沿海货运险业务。在支持本地法人保险公司发展的同时,积极引进东海航运保险青岛分公司、船东互保协会青岛分部两家航运保险专营机构,进一步提升对航运产业的保障水平。2021年东海航运保险青岛分公司开展的远洋船舶险、进口货运险、保赔保险等主要航运险种保费收入居同业前列。

  (三)加强航运保险人才培育

  为加快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先后出台《关于青岛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意见》《青岛市金融高端人才评选管理办法、青岛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组织金融人才评选,共有12名保险行从业人员荣获山东省高端金融人才、齐鲁金融之星、青岛金融之星等称号。同时,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高管准入审批事项,积极发挥监管政策激励引导功能,优化高管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将西海岸新区保险机构高管人员、机构设立等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为保险机构引进相关航运人才创造便捷、高效的政策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学习借鉴国内外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先进经验做法,推动我市航运保险中心建设,探索引进以海洋特色为主的专业保险公司,完善国际化航运保险服务体系,提升航运保险核心竞争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属企业匹配城市发展战略部署要求,推动中路财产保险持续优化股权结构,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切实增强资本产业协同效应,配合保险行业主管部门支持中路保险拓展航运保险相关业务。支持山东港口集团等大型港航企业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以航运保险为特色的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我市金融业态,服务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二是发挥好《青岛市支持航运保险业务发展政策措施》引导作用,鼓励保险公司加大航运保险产品创新,开发独具青岛特色的新型航运保险业务,拓展承保责任范围,提升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航运保险高质化、规模化发展,满足客户全方位的保险保障需求,加速青岛航运产业体系的打造。

  三是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青岛市金融高端人才评选奖励办法,秉承“鼓励创新、崇尚实干,以用为本,注重实绩”的选才理念,从保险行业推荐遴选一批业务精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人才,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借助全球创投风投大会、青岛·中国财富论坛等活动平台,推动青岛与国内外金融高端人才实现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吸进高层次金融人才加速汇聚。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由国家统一规定,地方没有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市税务局将针对您提出的税收优惠方面的建议,做好政策调研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继续得到您的意见建议和大力支持。

  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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