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会字第1401021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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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上市补助金额”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支持政策方面

  2021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1〕9号),对在沪深交易所、港交所、境外交易所主板通过首发、迁址、“借壳”“买壳”等方式实现上市的我市企业,给予累计不超过400万的补助;2022年1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补充政策,针对北交所上市企业参照主板上市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400万;在此基础上,鼓励区 (市)出台更大力度的扶持企业上市政策。

  (二)历年上市补助情况

  2022年6月,我局已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我市2021年度上市、挂牌、股改企业补助市级层面补助1770万元(上市补助24家,四上股改6家),并于6月底按期向企业拨付。经对近几年上市补助进行梳理,2020年度上市补助市级层面2260万(上市补助21家,再融资4家,新三板挂牌3家,四上股改13家);2019年度上市补助市级层面2610万(上市补助22家,新三板挂牌3家,四上股改88家);2018年度上市补助市级层面2193.9万(上市补助7家,再融资5家,新三板挂牌16家,四上股改12家);2017年度上市补助市级层面1000万(上市企业3家,新三板挂牌10家)。

  (三)提高补助相关分析

  截至目前,我市上市公司总数为74家,与我市金融业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到2025年,我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00家的目标仍有26家的差距,我市上市补助金额每提高100万元,市级层面承担130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会同市财政局做好《关于印发青岛市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上市补助政策的落实、兑付工作,同时,根据未来几年我市对政策执行效果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优化完善上市补助政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我市企业上市成本,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继续得到您的意见建议和大力支持。

  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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