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青岛市市北区盛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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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9529737500020020180008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18-12-11
  • 发布日期 2018-12-11
  • 发文单位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金监字〔2016〕9号)等相关规定,经青岛市市北区盛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市北区科技局同意,我局拟取消青岛市市北区盛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

      青岛市市北区盛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被取消后,将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不再出现“小额贷款”“小贷”字样,营业范围中不再包含发放贷款等需经监管机构批准的业务,公司退出试点清算审计确认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25日,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程序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

      联系电话:0532-85912158

     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