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2-21 来源 : 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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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力做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全球创投风投中心、未来金融科技中心和现代化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推动现代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金融力量。

一、实施服务实体经济“春雨行动”,以充沛“金融活水”为实体经济赋能

1.提升重点领域融资服务水平。聚焦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发展,落实支持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运用好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聚焦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等全市重点任务,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更好发挥各类资金的协同效应,通过大型基建项目带动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聚焦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出台金融服务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工作方案,依托金融管家队伍精准开展融资对接,助力“新园区”释能增效。

2.提升重大战略金融服务质效。落实金融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强化对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以及绿色环保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拓展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渠道,为重大战略提供资金保障。出台金融支持上合示范区建设政策措施,为上合示范区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企业“走出去”提供保障,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积极推动金融改革试点政策在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先行先试,开展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等创新试点,服务跨境贸易发展。

3.提升航运贸易金融协同发展效能。健全航运金融和贸易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在青设立服务航运贸易的特色专营或分支机构。落实支持航运保险发展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发展船舶保险、海上货运险、保赔保险等航运保险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以船舶融资租赁为带动,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规范发展。

4.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小微、涉农领域信贷可获得性。持续壮大金融辅导队和辅导员队伍,完善辅导评价办法,提升金融辅导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引导“金企通”数字化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提质增效,为企业提供融资对接、信用评估、风险监控等综合金融服务。

5.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能力。抓住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机遇,充分发挥金融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提升转型动力。引导金融机构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理念纳入投资决策过程,提升绿色资产配置比重。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绿色基金、绿色期货等产品和服务创新,助力绿色发展。

二、实施资本市场发展“春笋行动”,完善资本市场生态体系

6.优化企业上市服务。开展企业上市“十项工作机制”落实年活动,发挥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工作专班作用,抓好柔性执法、行政处罚事先通报、涉诉案件绿色通道、包容审慎司法等十项工作机制落实。聚焦拟上市企业的共性问题和特殊诉求,建立重点拟上市企业成长档案。实施“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专项行动,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

7.培育壮大上市后备力量。实施上市企业“育珠计划”,持续开展万名企业家大培训,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组建企业上市专家顾问智库,调动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积极性,通过授课培训、上门“把脉问诊”、日常沟通咨询、集中研判等形式,对企业上市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8.延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功能。支持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区块链+区域股交”创新应用试点。推进企业通过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境外资本市场发债,扩宽融资渠道。探索搭建全市一体化路演平台,实现“申报、路演、奖补”三位一体功能,为创新创业团队、创投风投机构提供对接平台。发挥我市创投风投机构资本招商作用,积极招引符合24条产业链发展定位的被投企业落户我市,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9.持续打造以创投风投为引领的资本高地。优化完善行业扶持政策,推出“青岛创投风投十条”3.0政策。办好2023青岛·全球创投风投大会,持续提升创投风投中心辐射力和知名度。持续实施头部创投风投机构引育计划,动态调整“优质创投风投机构名单库”,开辟头部机构容缺受理综合会商的绿色通道。

三、实施深化金融改革“春风行动”,激发金融创新发展活力

10.深化财富管理改革创新。提高财富管理改革创新政策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向国家争取先行先试。深入推进养老理财、特定养老储蓄等普惠金融试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深入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海外人才用汇便利化等创新试点,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提高全球竞争力。办好2023青岛·中国财富论坛等活动,提升“财富青岛”品牌影响力。

11.推进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支持数字金融探索创新,引导金融业态与数字科技深度融合,构建数字金融创新生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运用数字化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拓宽服务领域。举办数字金融论坛,聚集金融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积极招引金融机构科技子板块、后台数据中心,推进金融科技产业布局。

12.争取金融业开放新突破。充分发挥驻青外资金融机构桥梁作用,加强与美国、德国、英国、意大利、日韩以及港澳台地区等国际知名金融机构交流合作,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根据业务需求在青布设子行、分行、子公司,争取在境外金融资源引进方面实现新突破。

四、实施金融双招双引“春耕行动”,推动金融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13.加速金融项目招引落地。建立项目招引推进机制,定期调度协调,积极谋划推进金融业重点项目。推动金融机构与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业务支持和全面合作关系。

14.建立健全金融招商机制。开展线上线下联合招商,建立“云端会客厅”,确保招商工作不断线。开展产业链延伸招商,提高机构粘性,挖掘全产业链价值和招商潜力。借助在青举办的各类国际性会议,面向境内外重点金融企业开展招商对接。

15.做优地方金融产业体系。以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500强为目标,培育和引进一批有实力、有场景、有特色的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壮大行业实力。发挥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协会平台作用,凝聚行业力量,激活发展活力。

五、实施防控金融风险“春雷行动”,筑牢金融安全底线

16.防范化解不良贷款和重点企业风险。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争取不良贷款率保持在合理较低水平。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形成不良贷款稳妥处置合力。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区(市)属地责任、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发挥工作专班作用,“一企一策”化解处置重点企业金融风险。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健全不良贷款、重点企业风险调度台账,加强风险监测评估。

17.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密切关注跟进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对应的工作制度及措施,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总体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全市防范非法集资“星火”志愿宣讲工作,创新宣讲形式,扩大覆盖面,提升宣讲成效和影响力。开展非法集资“三无”街道、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织密风险防控网络。

18.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在强监管、优服务、创机制上下功夫,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非现场监管、现场监管,丰富监管手段,提高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效能。提高主监管员专业化水平,着力构建一支适应监管形势要求的监管队伍,为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稳健发展打牢基础。

六、加强综合服务保障,确保各项行动取得实效

19.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实到金融工作中,在全市金融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新使命 建功新金融”评选活动,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20.强化人才创新服务。深入落实加快推进金融赋能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推进“人才贷”等系列金融人才品牌创建。持续开展金融领域人才评选,强化金融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组织开展青岛市金融创新奖评选,激发金融创新活力。

21.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成立青岛市金融业联合会,在政府、金融、企业之间搭建交流平台。用好“青岛金融”网站、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加强与媒体合作,发掘工作亮点和优秀案例。

22.加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金融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金融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金融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增强社会公众的金融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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