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关于贯彻落实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的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哪些?
《关于贯彻落实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分为总则、政策范围、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申报程序、监督检查、附则等6个章节,共33条,主要包括现代渔业、航运服务业、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科技创新、海洋产业倍增计划、成长性海洋企业评选等内容。
总则,共2条,阐述《实施细则》的起草依据与原则;政策范围,共2条,阐述《实施细则》使用的政策范围;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共15条,阐述《实施细则》涉及政策条款的申报条件、奖励(补助)标准、申报材料等内容;申报程序,共5条,阐述《实施细则》的申报兑现流程,主要分为奖补申请、区市审核、市级复核、兑付资金、市级备案等环节;监督检查,共2条,明确申报主体、市财政局、市海洋发展局、区(市)海洋经济主管部门、相关功能区在《实施细则》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职责与承担责任;附则,共7条,对《实施细则》中的专有名词及其适用范围进行解释,对《实施细则》的执行有效期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二、申请船舶海工配套产品国际船级社认证奖补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对象需是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2022年1月24日后,产品首次通过国际船级社协会会员单位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产品船级社认证项目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报企业简介(含产品船级社认证情况介绍);4.2021年1月24日后获得的船级社认证证书复印件;5.首次船级社认证费用证明材料(报价单、合同、发票、汇款底单等复印件);6.无失信行为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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