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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青岛更好发展海洋经济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商,针对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落实,现将有关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优化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生态
一是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印发《关于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2025-2027)》,部署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即:优先发展2个先导产业,突破发展5个新兴产业,提质发展3个优势产业,超前布局1批未来产业,涉及海洋人工智能大模型、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深海开发等海洋领域细分赛道,加快推进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工交付亚洲首艘圆筒型FPSO“海葵一号”、我国对外交付的重量最大集输能力最强的海洋油气平台“沙特阿美马赞平台”,批量交付5500TEU、6000TEU集装箱船和LNG、氨“ready”绿色动力船舶,顺利出坞“国信2-1、2-2号”大型养殖工船,首次开工建造31.9万吨超大型油船。
二是打造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地。锚定“4+4+2”产业发展方向,培育壮大海洋装备、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4个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现代渔业、港口航运、海洋文旅、海洋化工4个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深海开发、海洋电子信息2个未来产业。万米级无人自主“海燕”水下滑翔机下潜深度刷新世界纪录;全球首艘21万吨氨双燃料散货船在青签约建造,新能源动力系统船舶订单比例超70%,在全球处于第一梯队;青岛港首创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智能管控系统,全球装卸效率最快;青岛高校院所、企业主导和参与培育的水产新品种16个,占国内新认定品种比例超40%;国内首个抗肿瘤海洋药物BG136临床进展顺利。我市西海岸新区现代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区、崂山区海洋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入选首批省级现代海洋特色产业集聚区认定名单,占全省总量的三分之一。
三是打造海上旅游蓝色样板。整合全市59家海上旅游企业、215艘船艇联合运营,新开通海上旅游航线3条,发船9.41万航次、载客260.59万人次,同比增长158.8%。深入挖掘海洋资源、港口文化、科研优势,全方位推动“海洋+文旅”研学产业融合发展,先后举办10余场大型研学活动。充分用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机遇,2024年运营11个主题邮轮产品共计21航次(同比增长600%),接待游客7.1万人次(为2023年同期的16.5倍)。灵山岛成功创建国家3A级景区,成为全市第一家海岛型旅游景区,通过开发生态观光、科普研学等产品,2024年接待游客1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500余万元。
二、打造高水平海洋科创策源地
一是提速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崂山实验室高质量发展,深化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打造高能级海洋创新载体。海洋领域现有国家实验室1家、全国重点实验室6家、省重点实验室25家、市重点实验室67家,初步形成梯次衔接、特色鲜明的海洋领域实验室体系。推动部、省、市签署“深海三大国家平台”共建协议、成立合作建设领导小组。依托海洋种业科研优势,组建青岛蓝色种业研究院,助力打造国家水产种业北方繁育基地。全市创建省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8家、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31家,分别占全省的44%和27%,涉海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143家。
二是构建常态化成果转化对接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市直部门和区市、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47个单位组织的青岛市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产研对接工作专班,并对崂山实验室、中国海洋大学等14个重点科创平台逐个组建由市、区、技术经纪人等共同组成的产研对接工作组,完善联席会议、需求引导、成果跟踪汇集、成果评价、成果转化激励、项目投融资等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分析科研动态和成果,促进科创平台与企业需求对接,促进海洋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水平。2024年,全市涉海技术合同成交额87.47亿元,同比增长26%。
三是强化海洋数据集成共享。依托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归集海洋领域政务数据44项,包含海洋灾害警报数据、24小时海洋预报数据、赤潮灾害信息、渔业船员信息、远洋渔船登记信息、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信息、渔港码头停泊点基本信息等,累计满足16个部门86批次用数共享需求。依托崂山实验室,打造全球海洋大数据中心,面向全球区域汇聚海洋环境、海洋地理信息、海洋遥感、海洋综合治理四大领域290余类数据资源50PB。海洋大数据交易服务平台上线数据产品59项,累计交易额突破3110万元,形成了优政、助研、强军、富企4大类场景,为海洋气象预报、海上风电建设与维护、远洋渔业生产安全等提供海洋数据开发利用和交易服务。
三、加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小岛湾、古镇口湾、灵山岛等一批生态修复项目,灵山湾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海湾,青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获评自然资源部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鳌山湾2025年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以全国第一名成绩获批。加强伏季休渔管理,持续涵养渔业资源,“十四五”期间累计放流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牙鲆等水产苗种将达到31亿单位。
二是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中电建115万千瓦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一期(60万千瓦)全面开工建设,在西海岸、即墨海域新筛选出一批海上风电场址,储备装机约1600万千瓦,总投资超2000亿元。海工院气动式波浪能转换装置获得第49届瑞士日内瓦国际发明展最高奖。深化拓展“国信”养殖工船和“深蓝”深水网箱养殖模式,“国信1号”累计收鱼4000余吨,15万吨级养殖工船“国信1号2-1”交付运营,“深蓝2-2号”养殖网箱投入使用。全市现有国家级海洋牧场21处,占全国1/8左右、居全国第三。现有远洋渔船166艘,作业区域覆盖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及乌拉圭、阿根廷、几内亚比绍等11个国家。
三是强化海洋环境风险防控。每年组织4个航次常态化人工监测,布设8套在线监测系统,获取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基础数据。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全市600多家重点排污单位建设自动监控系统,及时预警处理异常情况,强化实时监控监管。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强化浒苔绿潮跨海域联防联治,坚持前置打捞与近岸防御协同治理,高效应对处置浒苔对近岸海域影响,2024年岸线浒苔清理量由往年万吨级大幅压减至千吨级,取得历年最佳处置成效。
四、深化海洋领域国际合作
一是聚力构建高能级开放平台。成功举办2024海洋合作发展论坛,现场签约30个海洋重点项目、总投资656亿元,发布13项标志性成果。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行动,成为亚洲唯一的联合国海委会“海滨之城平台”创始城市。全国唯一“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获批联合国“海洋十年”实施伙伴,全球海洋观测伙伴关系西太区域办公室等4个主要涉海国际组织集中落户。与53个国家的93个城市结为友好城市或友好合作关系城市,与西班牙、挪威、法国等国家开展海洋领域交流互动,推动与太平洋岛国开展海洋渔业等领域交流合作。
二是打造世界一流海洋港口。2024年青岛港集装箱航线总数达230条、内陆港总数达51个,完成货物吞吐量7.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087万标箱,分别位列全球第四和第五。设施效率方面,青岛港8000标箱以上集装箱船舶装卸效率世界第一,自动化码头第10次刷新世界纪录,铁矿石接卸单机效率第26次刷新世界纪录。
三是推进远洋渔业企业“走出去”。支持本地企业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施渔港、渔业园区项目。推动青岛浩洋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投资2500万美元在阿根廷投资设立公司,推动签订南极药用海藻资源联合开发与利用协议、明月海藻与秘鲁环球海藻签署合作协议。成功举办3届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美国、俄罗斯、挪威、爱尔兰等国家1600余家企业参展第27届渔博会,展出规模、参展客商和参观人数均创新高。
五、加强蓝色要素支撑保障
一是深化政策集成。落实《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15条政策》,截至2024年底,共兑现奖补政策24项,评定奖补资金1.4亿元,惠及企业137家,助力链主企业、骨干企业、高成长企业做优做强,评选出40家高成长性海洋企业和20位现代海洋英才。印发实施《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科技强市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 2025年安排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海洋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及科技示范工程资金9500万元,安排全国重点实验室、新能源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支持资金8900万元。2025年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5.23亿元,全面支持蓝色种业、现代渔业、高端装备、科技创新等产业发展。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获中央资金4亿元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设,有效改善我市海洋生态环境。
二是优化人才服务。推进实施新一轮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支持海洋经济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服务绿卡”,设置服务专窗,配备服务专员,帮助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上学、就诊医疗、人才住房等30余项关键小事。组织开展中国山东海洋高端人才交流暨项目洽谈会、“产培融合·一链一招”海洋产业精准招聘、涉海项目“揭榜挂帅”、大学生“青游记”研学体验等特色活动,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青就业创业。在上海交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设立招才引智工作站,搭建我市企业同高校、人才之间的沟通桥梁,助推海洋智力资源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双向奔赴”。
三是编制促进条例。为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部署,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海洋经济立法工作,加快编制《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将海洋经济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草案)》聚焦建设现代海洋中心城市的远景目标,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开放合作等重点领域,提出具有引领性的先行举措,打造支撑未来发展的应用场景,推动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难题,汇聚各部门、各产业、各环节的管理和发展合力,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条例(草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初审,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目标,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海洋城市建设走在前,推动“4+4+2”现代海洋产业突破提升,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提升,推动海洋开放合作突破提升,推动海洋治理能力突破提升,努力在服务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中作出更多青岛贡献。
感谢您对青岛海洋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周健伟,电话:8586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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