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发展局202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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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海洋发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指导下,认真履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法定职责,积极推动各项建议提案办理。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64件,主要涉及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生态治理、海洋开放合作、海洋人才建设等。其中,主办28件,协办36件,主办市人大重点督办案件1件,主办组织提案3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要求回复办理。 

二、主要举措 

(一)强化责任落实,凝聚工作合力。坚持将办理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拓宽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落实工作部署、改进提升实绩,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今年两会期间,专门安排2名干部靠会服务,协助做好建议提案分办工作。根据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办公厅分办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市海洋发展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了处室、单位的年度考核目标,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领办重点、难点、热点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推动办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分工,定期督导推动。根据代表建议内容和要求,建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台账,按照涉及范围和业务内容,将逐个建议办理责任明确到处室、到岗位、到人员,实行专人跟进办理。局办公室对办理和答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时查办、定期询办、限时催办,每周检查一次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和质量,提出督办要求。 

(三)强化协调沟通、提高办理质效。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流沟通工作,把提高建议、提案成果转化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放在首位,着力增强办理实效。一是抓好调查研究。会同协办单位采用实地调研、现场座谈等方式,细致了解实际情况,将推动问题解决作为最终目标和更高标准,针对建议谋划对策措施。二是抓好协商沟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电话联系、上门拜访、座谈面商、共同调研等灵活多样的协商方式,与代表充分沟通,确保精准办理,推动问题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事项,充分做好解释说明,最大限度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与支持,最大的诚意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三是抓好答复审查。对答复意见坚持做到“调查研究后答复、协商沟通后答复、依法按政策答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四)强化宣传公开,做好宣传引导。严格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79号),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公开职责,积极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加大典型优秀建议提案办理宣传工作。 

三、典型案例 

(一)关于加强生态系统碳汇调查评价践行碳中和战略的建议。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健全工作机制。出台《青岛市“十四五”应对气候规划》《青岛市温室气体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青岛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等,提出开展包括海洋碳汇的现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监测、增汇潜力评估等工作。成立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组,负责研究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推动各方面工作形成合力,构建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二是开展碳汇调查监测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青岛市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开展“林草湿植被生物量和碳储量”指标调查监测工作,成果数据由省国土空间规划院统一管理。开展森林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完成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报告,初步构建起青岛市森林碳汇计量监测系统,对未来三年青岛市森林蓄积量、生长量、碳储量和碳汇量的变化情况进行了预测,指导未来森林经营管理。开展了青岛栈桥海草床蓝碳监测与评估,对该区域生态状况采取遥感监测,掌握调查区域内海草床空间分布及面积和沉积物碳库调查、植被碳库调查、凋落物碳库调查等。三是开展海洋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建设海洋牧场,制定实施《青岛市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海洋牧场建设总体方向,持续加大海洋牧场建设扶持力度,全市海洋牧场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3亿元,在建海洋牧场27处。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近五年累计投入放流资金2亿元以上,放流水产苗种130亿单位。实施海岸带生态修复,截至2022年12月初,“蓝色海湾”项目整治岸线7.39公里。树立低碳发展工作典型,在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双碳”工作专班,推动成为“负碳海岛”。加强滨海盐沼湿地修复工作,以保护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为目标,严抓互花米草治理,保护滨海湿地生态平衡。四是探索海洋碳汇技术标准制定。发布实施国内首个综合性海洋碳汇核算标准-《海洋碳汇核算方法》,构建了适用于我国海洋碳汇核算的方法学体系,确保了海洋碳汇核算工作有标可依,填补了该领域核算方法行业标准的空白,有利于推动海洋碳汇赋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标准体系研究,支持自然碳汇交易中心(山东)项目团队积极开展海洋碳汇领域计量标准和方法学研究、制定及申报工作,目前,《大型藻类养殖碳储量计算方法》、《滤食性贝类养殖碳储量计算方法》已获批农业农村部水标委立项,三项蓝碳生态标准正在申报自然资源部海标委立项。 

(二)关于以科技创新赋能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一是以重大平台建设推动创新海洋生态新模式。在自然资源部和省海洋局的指导下,推动联合国“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实体化运作,吸引海洋国际组织来青设立相关机构,打造海洋事务交流先进样板。完善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运行机制,在水下定位导航、水下能源动力等领域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不断提升迭代研发和自主造血能力。落实部、省、市共建深海三大国家平台建设路径,逐步开展深海基因资源样本采集和信息处理。推动青岛蓝色种业研究院挂牌运营,着力打造全国水产种质研发创制高地和水产种业产业化应用基地。二是推动科技创新与海洋经济深度融合。争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加快建设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积极组织涉海高校院所、企业争创海洋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硕果计划”,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成果转化机制,通过竞争立项、“组阁揭榜”等方式,继续支持海洋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海洋科技协同创新,组织涉海单位创建省级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三是打造传统、新兴加未来产业梯次发展格局。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高水平建设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加快推动养殖工船产业发展,提高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水平,推进西海岸新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打造现代渔业样板。依托海岸、海岛优势资源,发展邮轮游艇、海上运动、海岛游等海洋旅游业态,新打造一批高端海洋特色主题旅游产品和线路。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大力发展高端船舶与海洋装备,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建设国内一流的船舶海工装备产业基地。深入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重点发展海洋创新药物和功能性制品,打造国内领先的海洋生物医药研发高地。建设李沧和董家口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基地,积极争创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大力支持海上风电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推动大型风电整机装备及关键部件制造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深远海未来产业,依托国家深海基地等“国字号”科研院所,提升深海油气、海底矿产、天然气水合物开发、深蓝渔业等领域技术储备和装备保障能力。四是建设全球有影响力的海洋人才中心城市。持续完善海洋人才政策体系,打造海洋人才聚集“强磁场”。加强海洋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培育,持续释放“人才强青计划”一揽子政策红利,鼓励海洋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和培养重点产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鼓励高校院所围绕海洋产业发展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争取增设海洋技术、海洋科学等专业,强化学科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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