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8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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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于典科代表提出的“关于预防船舶柴油机排放相关职业病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职责分工,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速淘汰老旧渔船,促进渔民转产转业

近年来,为进一步降低海洋捕捞强度,促进我市海洋捕捞业有序发展,我局坚持生态优先和养捕结合的原则,着力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渔民减船转产,重点淘汰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老旧渔船,通过压减近海捕捞渔船总量,减少船用动力尾气排放量,持续提升沿海生态环境。同时,积极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带动休闲渔业及其他产业发展,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推动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和渔民持续稳定增收。自2015年以来,累计淘汰老旧渔船684艘,压减主机功率2.07万余千瓦。

(二)实施渔船更新改造,提高环保设施水平

统筹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实施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新建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的标准化渔船,发展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增强渔船的环保性和安全性,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自2015年以来,累计完成标准化更新改造捕捞渔船156艘。

二、协办意见

船舶柴油机尾气同其他工业设备尾气排放一样,都会对人体健康带来影响,加快治理进程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关注的问题,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从渔业船舶管理的角度考量,我们将重点在淘汰老旧渔船、加快渔船更新换代、合理控制近海渔船总量上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全力配合做好船舶柴油机排放相关职业病预防工作。

三、下步工作

(一)加大减船力度。持续压减高耗能、高排放老旧渔船数量,对达到限制使用船龄且未按时检验或经检验认定不能满足安全技术要求的老旧渔业船舶,禁止其继续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引导其退出捕捞业,实现海洋捕捞强度与资源可捕量相适应、海洋捕捞总产量与海洋渔业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目标。

(二)坚持长效推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规定要求,以节能减排为突破口,健全减排防污监管机制,加大对渔船污染防控的督导检查,不断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渔船污染防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郭宗胜    联系电话:858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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