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组织开展渔业普法宣传活动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4-29
字体大小: 打印

4月28日,青岛市海洋发展局联合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组织执法人员和志愿者共计30余人赴青岛前海港湾岸线及崂山区沙子口中心渔港码头等区域开展渔业普法宣传活动,广泛推动海洋渔业法律法规和伏季休渔相关政策走进千家万户,积极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与浓厚氛围。

此次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山东省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规定》等渔业法律法规和伏季休渔相关政策规定为重点,发放张贴《省农业农村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在海洋伏季休渔期内交易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通告》《关于严厉打击和查处涉渔“三无”船舶的通告》《致全市海洋渔工、渔民的一封信》等相关宣传材料。

全天宣传活动共分五个小组,采取展板巡回展出、渔港集中宣传培训、沿线发放宣传材料、水产品市场张贴通告及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按照分组要求,执法人员和志愿者沿五四广场向东至奥帆中心区域,沿五四广场向西至音乐广场区域,沿二中湾至栈桥区域,沿团岛农贸市场、小港湾、湖岛渔船集中停靠点开展同步宣传。同时,组织志愿者会同崂山区渔政机构、海岸警察支队沙子口派出所在沙子口中心渔港(渔区)、社区(市场)等片区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切实筑牢依法生产、安全生产根基。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教育培训渔船民130余人次。

通过派出志愿服务和现场交流互动及典型案例宣讲解读,向沿线市民群众宣贯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渔民和渔业从业者深入了解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疫情防控常识及渔船安全生产要素等要求,让渔民、船东(船长)自觉养成严格遵守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良好习惯,依法依规维护海洋渔业生态资源,确保辖区渔业安全和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