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整改情况公示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9-09-29 来源 :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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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山东省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根据省海洋部门提供资料,2012年以来,全省11357公顷填海造地中未建设地上设施的填海造地面积约4280公顷,空置占比约37%,其中董家口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441公顷。
  二、整改目标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要求,提高围填海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率。
  三、整改措施
  (一)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围填海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围填海闲置情况,形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
  (二)按照国发〔2018〕24号要求,结合围填海现状调查工作,按照“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分类施策、积极稳妥”的原则,同步开展并按自然资源部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编制工作。
  (三)积极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消化存量围填海资源,提高围填海开发利用率。
  (四)在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之前,不再受理、审查新增围填海项目申请。
  四、整改效果
  (一)自海洋督察整改以来,经西海岸新区、青岛港等相关责任单位对督察提出的董家口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空置率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经核实有关用海项目发现董家口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批复的填海1302.54公顷,实际完成填海941公顷,办理了海域证808公顷,未办证面积为133.5公顷,目前正在按国发24号文件要求进行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积极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消化存量围填海资源,进一步提高董家口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等区域围填海开发利用率。
  (二)按照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了我市围填海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全市围填海利用现状,形成我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按部署要求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三)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申请受理,全市围填海项目实现“零审批”。
  目前,已完成该问题整改工作,达到整改目标,各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以上公示日期:2019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致电青岛市海洋发展局,联系电话:8588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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