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26 来源 : 青岛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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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相关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3786806;电子邮箱:qdgzw@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重点围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区域性国资国企综改试验等工作,强化国资国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工作透明度,更好的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政务运行,扎实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按要求完善委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照片等信息,按月公开市直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点事项变化等情况,及时公开履行社会责任等国企信息,按要求公开市国资委2023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承担的青岛市2023年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公众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3年,共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7件次,严格按照规定给予办理、答复,其中15件已办结,2件结转到下年度办理。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切实维护政务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落实定期检查、公开前保密审查、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等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合法、合理需求。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资通青岛”微信公众号更名为“青岛国资”,及时维护更新各类信息,加强常态化监测,发布门户网站信息471条,微信公众号518条,在政策问答平台及时发布国资有关政策问答内容,通过各类平台扩大我市国资工作的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推动工作。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处室工作绩效考核体系。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市民和新闻媒体等多方面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参加“民生在线”“行风在线”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等活动,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单一,缺少多角度解读,解读模式以文字形式为主,未能深入探索挖掘新型多媒体方式。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力度还需加强。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一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合理运用多种工具,丰富解读形式,增加解读趣味,采取上下联动,图文并茂的形式做好政策解读。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握信息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聚焦我委重点工作任务,对深化国资国企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及时更新,不断提高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印发《青岛市国资委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结率100%,并按要求对办理结果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通过召开发布会、公开解读、案例剖析、高端对话、邀请参观企业社会责任展览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形式,以政策为引领,以案例为样板,以公开为动力,推动国企履行社会责任走深走实,让国有企业来自社会、反哺社会的内容和意义“活起来”,有关工作做法在“政务公开看山东”刊发。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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