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国资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3-05 来源 :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政府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海西路15号英德隆大厦1503室;邮编:266071;电话: 83786801;传真:83786804;电子邮箱:qdgzw@qingdao.gov.cn)。

  一、概述

  2014年,市政府国资委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涉及公众利益的重点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市政府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职能处室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39号),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严格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发公文时,从拟稿阶段即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处室负责人、办公室审核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准确定性。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4年,完成国资委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完善“公开信息”专栏,有效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畅通国有企业经营发展动态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市政府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机构信息、公文法规、办事服务事项、财政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和国资监管工作动态信息等。通过青岛市政务网主动公开公文7件、依申请公开18件、备案24件,发布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等财政财务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455条;通过国资委门户网站发布公文7件,国资监管动态工作信息22条;通过青岛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信息6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2014年,市政府国资委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通过青岛市政务网发布机构信息、公文、财政财务信息和工作动态等信息;二是通过国资委机关门户网站发布公文、国资监管工作动态信息;三是通过青岛日报、青岛财经日报等报刊新闻媒体发布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2014年,市政府国资委收到青岛大金鼎商务有限公司现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

  (二)对依申请公开件的处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要求,按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了所申请信息。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4年,市政府国资委没有依申请公开收费事宜。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现场咨询6人次、电话咨询13人次、网上咨询1人次,均通过现场、电话及网络等方式及时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2014年,未涉及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市政府国资委收到市南区人民法院关于大金鼎商务有限公司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判决书2份,均已依法纠错执行。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人。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涉及费用支出。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二是个性化公开目录需充实。三是人事任免信息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意见。2015年,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继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一是加大主动公开信息比重,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依法依规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根据国资委工作职能,完善个性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扩大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逐步推进市直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三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强化国资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

  2015年1月20日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