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00511887600097020170003
  • 成文日期 2017-10-20
  • 发布日期 2017-10-20
  •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17】38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政府国资委
  • 过于简单,不符合要求,建议进一步丰富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创新发展,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此同时,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中越位、缺位、错位问题依然存在,亟需加快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手段,着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文件还明确了精简的国资监管事项共43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