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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恩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青岛国有企业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关注我市国有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您的建议对规范国企中介服务采购、防范经营廉政风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认真研究,专门对市属企业和区(市)国资监管机构所属国企使用中介机构备选库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国有企业中介机构备选库有关情况
从我市现行管理实际看,市国资委层面2016年就取消了中介机构备选库,并要求市属企业自行依法规范选用中介机构。从调研情况看,多数国有企业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保留了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模式。备选库原则上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入库机构,中介服务原则上按相关制度规定从备选库里选聘,如库内中介机构无法满足业务需求,则按招投标有关规定,通过阳光采购平台或自建平台进行采购。企业反馈,设立中介机构备选库,有利于强化服务质量管控、提高采购效率、实现采购需求统筹管控。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部分国有企业自建机构库存在缺乏统一标准、退出机制不明确等问题。
市财政局监管的金融文化类企业有5户企业建立了中介机构备选库。企业普遍反映,在经营过程中企业对各类中介服务存在需求常态化、高频化的特点,通过中介机构备选库可避免同类服务重复招标,在中介机构备选库内进行二次竞价可实现充分竞争,提升采购效率。
二、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一是指导有库企业加强内控管理,完善中介机构准入、动态考评、轮换退出等制度,实现备选库规范化、动态化管理,确保中介机构选聘公平公正,防止利益输送和腐败滋生;二是引导企业依托市阳光采购平台,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市场化、规范化方式,采购中介服务;三是督导国有企业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健全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和管控流程,确保采购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健全追责问责机制。
我们将持续关注上级政策及各地改革实践,结合我市实际循序渐进优化完善国企中介机构选用管理模式,充分吸纳合理化建议,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治理规范化水平。
青岛市国资委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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