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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会字第14050473号提案的办理答复意见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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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彤委员、葛振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国有资本引领 推动青岛本土供应链协同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我市国有资本运营和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的关心支持。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不得在采购招投标中设置地域壁垒、对本地与外地企业实行差别化待遇,不得将注册地、纳税地作为加分或考核依据。经分析考量,提案中“本土供应商比例分级考核、招投标本地化加分、限定本土采购”等建议,与现行上位政策要求不符,存在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风险。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目前暂无法通过划定本土保护、出台政策规定等方式落实相关建议。

目前,市国资委引导国有企业以国有资本引领赋能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建设,在严守全国统一大市场规则、保障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国有企业链主聚合优势,面向全国供应商企业,畅通供需对接渠道,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深化上下游企业技术协作、产能配套与履约协同。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国资监管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惠企政策等措施,以及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基金围绕自身主责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助力本土供应链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另外,2022年市级阳光采购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我市国有企业提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服务,目前已有27000余家全国供应商在平台注册,我们欢迎本土供应商利用地域、成本等优势进驻平台,实现供需对接,更好地参与市场化、全域化竞争,为青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青岛市国资委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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