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王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持续关注和大力支持。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第一条“完善公司治理,配优配齐三支队伍”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出台《关于在市直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地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市直企业总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依法合规推进企业改革发展、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牵头带动作用,刚性落实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交决策会议前总法律顾问法律合规审查意见审核签字制度。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推动实现以案件管理促进合规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压实企业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健全重大案件管理机制,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纠纷化解、事后以案促管”的完整链条。
二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市直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办法》,明确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岗位职责、报告制度等,推动企业财会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市国资委与相关市直企业沟通,由企业集团党委明确1名熟悉财务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总会计师职责。下步,市国资委将牵头研究起草总会计师考核管理办法和业务考核评分标准,将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防控债务风险、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等作为评价重点,推动总会计师制度体系落地,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在重大决策、风险防控中发挥专业把关作用。
三是于2022年8月正式组建首批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由市委组织部从市直企业、市直经济部门择优选拔懂经济、会管理、熟悉企业运营的领导干部转任。持续推动队伍专业化素质提升,强化履职培训与实践锻炼,以专业素养、履职实效为核心健全考核评价与动态管理体系,切实提升队伍整体履职效能。此外,市国资委高度重视兼职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专业互补、独立监督的不可替代作用。2026年一季度,围绕企业主业发展、董事会人员结构及专业需求,对18家市直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优化调整到位,实现人岗相适、专业匹配,进一步夯实外部董事队伍体系。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各项机制,抓实日常管理与履职保障,支持外部董事依法独立履职,充分发挥其专业支撑与监督作用,为市直国企完善公司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保障。
二、关于第二条“规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18家市直企业目前已成立65个专门委员会。各市直企业除依规设置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这3个专门委员会之外,部分市直企业还依据需求设立了提名委员会等,构建起“3+X”专门委员会体系。依托国资监管大数据系统,全面记录各市直企业各个专门委员会的运行状况。据统计,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374次,审议议案666项,有效履行了为董事会提供咨询建议的职能。
二是为有效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市国资委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职责调整为切入点,强化其在财务监督、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作用。组织举办以“重构·赋能——审计委员会职权定位与运行实操”为主题的培训,邀请专家授课,为市直企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规范建设与运行指明方向并提供指导。在海发集团、城投集团两家市直企业中开展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试点探索,指导企业重点围绕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以及其与内部审计等监督体系的协同关系,修订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工作规则,重点围绕工作职责、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关键点进行优化调整,并专门新增了编制,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承担日常工作。下一步,在总结前期试点探索的基础上,结合监管企业实际,研究并制定指导市直企业优化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建设及运行的工作意见,统一规范本市企业实践,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监督效能。
三、关于第三条“完善国资大数据监管系统,对国企债务进行穿透监管”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国资大数据监管系统三期项目建设,构建“11N11”数智监管云平台,整合财务、产权、投资等全维度数据,实现“上下贯通、实时在线、自动预警”的穿透式监管。系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首批“一企一屏”“一地一屏”全国试点,已建成集成监管门户、在线监测大屏、12大业务主题应用及数据资源底座,并升级国资监管专网。通过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40余项监管事项全流程线上闭环办理,审批效率提升50%以上。下一步将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深化AI大模型应用,拓展智能监管场景,强化与纪检监察、阳光采购等系统协同,为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数智支撑。
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强市属企业有息债务监测分析,督导企业规范举债融资、压降融资成本,守住风险底线。持续做好有息债务监测分析,对企业有息债务和高息融资进行监测分析,对六个月内到期债务滚动监测,定期形成债务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指导企业落实“6-3-1”偿债工作机制,逐笔确定还款资金来源,做好兑付资金接续安排。规范企业举债融资,指导企业结合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年度融资、还款计划,加强债务规模和结构管理,严格控制债务增量和增速,对市本级城投公司举借债务实行提级管理,国资委党委会审议后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加强资产负债率管控,对资产负债率进入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的企业,指导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资产负债率的管控,对相关经营投资业务进行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不增长为目标,推动资产负债率逐步向本行业平均水平回归。全力压降融资成本,指导企业优化债务结构,严控新增高息债务,逐步压降“非标”融资比例和企业融资成本,对投资类和公益、服务类等企业督导做好成本管控,力争将融资成本压降至6%以内。
三是夯实治理基础,印发《市直企业公司章程示例(2025年版)》,推动把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写入市属企业公司章程。完善制度体系,印发《青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市直企业合规管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合规管理七项保障机制,确立合规风险控制三道防线,以“2+X”领域为重点实化细化合规管理体系,为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明确方向和路径。加强部署推动,组织召开市直企业法治建设推进会,督促市属企业进一步落实合规管理提升方案,建立健全覆盖各层级企业、贯穿各业务领域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完成全面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目标任务。
四、关于第四条“全面推行差异化薪酬制度,激发企业活力”建议的办理情况
市国资委严格执行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坚持业绩导向与激励约束并重,依规开展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对企业领导班子薪酬实施精准化、刚性化的总额管控。
一是压实经营责任链条,强化目标契约管理。指导企业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紧扣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与年度重点攻坚任务,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将班子整体考核目标进行科学分解、具体化、契约化,通过签订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确保经营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穿透到底,构建起“目标—责任—考核—兑现”的闭环管理体系。
二是完善“定量+定性”双维评价体系,提升考核精准度。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考核评价模型,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定量指标聚焦经济效益、运营效率等可量化成果,定性指标突出重点工作任务等关键环节,综合考量个人岗位价值、履职表现及实绩贡献,科学评定考核等次,增强评价的全面性、穿透力与公信力。
三是突出“按绩取酬”导向,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指导企业依据考核结果开展差异化分配。严格执行“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联动机制,合理拉开优秀、良好、合格等不同等次之间的薪酬差距,将薪酬分配向考核结果优秀、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倾斜。充分发挥薪酬激励的杠杆作用,真正实现“干好干坏不一样”,有效激发企业负责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五、关于第五条“培育海洋特色类上市公司,以匹配青岛建设现代海洋中心城市的目标”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海洋强国战略和“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海洋经济发展大局,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原则,研究推进涉海类企业的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通过横向整合同类业务、纵向延伸产业链条,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向核心主业集聚,培育形成具有青岛特色的海洋产业集群,为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将海洋产业发展工作作为服务青岛现代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核心举措。以国信集团为主体组建了青岛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推进海洋领域相关业务整合、重组,聚焦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优势赛道,推动资源向核心企业集中,打造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海洋特色国企主体。
三是高度重视上市公司培育工作,近年来成功推动青岛食品、泰德股份等企业首发上市,2025年底海湾化学正式启动上市辅导备案工作。提案中提到的推进国信制药和海检集团上市事宜,其中,国信制药已完成上市保荐,预计2027年申报IPO,市国资委将持续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对于海检集团,市国资委将指导企业立足海洋装备检测领域特色优势,整合资源、优化治理,推动海检集团加快资本运作步伐。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优化服务机制,助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海洋特色上市公司集群,为青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青岛市国资委
2026年5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