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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国资监管机构、各市属企业、有关拍卖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指定公物拍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85号),经公示无异议,确定69家拍卖企业为2021-2022年度青岛市公物拍卖企业(见附件),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现予以公布。各公物拍卖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开展业务。市国资委将对取得资格的公物拍卖企业进行跟踪和动态管理;有效期内,有关机关认定公物拍卖企业在拍卖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国资委有权取消其公物拍卖资格。
市国资委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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