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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市属企业2020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202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工作,根据《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市国资委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市属企业2020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和202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工作的通知》。
在去年首次组织企业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指导企业按规定对2020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清算,同时布置开展2021年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工作。《通知》要求企业应坚持效益效率导向,将职工工资水平确定更好地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提高相联系,实现工资效益同向联动;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机制,确保预算科学,执行到位;指导所属子企业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工资分配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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