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青岛市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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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79683762128948066
  •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23-03-01
  • 发布日期 2023-03-02
  • 发文字号 青国资委〔2023〕3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国资委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市直企业、区(市)国资监管机构:

    《关于青岛市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经市国资委2023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国资委        

    2023年3月1日       

     

    青岛市国资委关于青岛市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关精神,促进我市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国资国企社会责任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青岛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青岛工作和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建立健全青岛国资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在聚力打造“六个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彰显国资国企担当,助力我市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走在前、当龙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服务发展大局相结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匹配城市发展战略,在“六个城市”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充分履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提高经营效率、盈利能力和资本回报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物质支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承担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社会综合效益最优。

    2.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相结合。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匹配城市发展战略的主力军,将社会责任工作贯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在改革发展措施制定、产业布局优化等各项工作中融入社会责任理念,明确社会责任要求,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增强综合竞争力,以高质量履责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3.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完善治理、加强管理相结合。持续深化社会责任意识,将社会责任理念融入企业战略、公司治理和运营管理中,以负责任的理念和方式开展风险防范、产品创新、员工培育、绿色发展、供应链管理、公益慈善等工作,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国内外一流企业建设。

    4.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立足青岛实际、行业特点和企业功能定位相结合。坚持统筹推进社会责任工作,增强与区域、行业匹配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学习国内外一流企业的先进经验,立足青岛实际及行业特点,结合企业功能定位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具有青岛特色、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社会责任管理及实践模式。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国资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基本完善,社会责任战略纳入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之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责任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监督评价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沟通能力和运营透明度显著增强,企业影响力和带动力显著提升,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青岛特色优势,在不同领域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优、对经济社会贡献大的优秀示范企业,形成一批青岛国资国企社会责任品牌及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二、主要内容

    (一)党建统领守法经营。坚持党建统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及时足额纳税,维护消费者、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忠实履行合同,恪守商业信用,反对不正当竞争,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供应链体系,对供应商、分销商、合作伙伴守法合规经营等方面实施系统管理,实现共生共赢。

    (二)做优做强实业主业。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国资国企核心竞争力,努力当好重点产业链链主,助力实业立市、制造强市。巩固提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科学民主决策。不断优化发展战略,突出做强主业,缩短管理链条,合理配置资源。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管控能力,降低经营成本,加强风险防范,坚持提质增效,注重股东回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价值和财富。实施品牌管理,不断创建管理科学、贡献突出、价值领先的卓著品牌。

    (三)匹配城市更新建设。积极匹配城市发展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部署要求,主动着眼全市发展大局担当作为,深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更新建设,助力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升,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征程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响应国家战略,积极参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等国家级功能区开发建设,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国有企业的使命担当。

    (四)强化科技创新发展。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注重自主创新和专利管理,大力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激励转化科技成果。强化创新主体意识,创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和研发机构,有力提升原创技术需求牵引、源头供给、资源配置和转化应用能力。加速国有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与实体产业融合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现与技术创新的良性互动,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带头作用。

    (五)保障城市服务民生。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改善产品性能,完善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卓越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多元需求。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努力为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取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与认同。按照企业功能定位,提升企业公共服务水平,维护城市运营安全,保障市场供应,发挥保障城市运行和提供公共服务主力军作用。

    (六)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践行绿色低碳文化,宣贯绿色低碳理念,带头落实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各项要求,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实行绿色低碳投资,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国有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七)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积极接收吸纳大学生就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努力促进社会就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创造平等发展机会。建立薪酬增长机制与晋升机制,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推进民主管理,关心员工生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打造和谐国企文化。

    (八)筑牢安全管理底线。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其他疾病危害。

    (九)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灾害救助、教育助学、养老医疗、孤残帮扶等社会公益事业及社区建设。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情况下,积极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援助。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捐资助学、爱心支教、社区服务、环保宣传、义务献血、帮扶孤残等志愿服务。

    (十)注重国际化经营履责。坚持开放发展,将社会责任融入国际化经营。遵循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族文化和宗教习俗,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交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当地就业,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参与公益事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维护中国企业国际形象,提升国际影响力。

    三、具体措施

    (一)深化社会责任理念。充分认识履行社会责任对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从社会责任角度重新审视企业的使命、愿景和核心价值观,梳理形成富有企业特色的社会责任理念,融入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使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价值要求。

    (二)加强社会责任实践。将社会责任融入国有企业战略和重大决策,融入经营管理各业务环节,融入供应链管理,融入国际化运营,实现负责任的经营管理。根据企业从事行业、经营规模、所处环境和业务特点,选择与企业经营活动最为相关、对利益相关方具有重大影响、对可持续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议题,作为社会责任核心议题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

    (三)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按照社会责任报告规范编写要求,及时编制、发布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展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果。结合行业特征与业务特点,及时总结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报告披露信息的广度、深度。社会责任议题作为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组成部分,列入国资监管机构对企业董事会工作的评价范围。

    (四)创新社会责任沟通方式。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沟通互动机制,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等手段,通过官网、微信、微博、开放日、会议论坛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推动利益相关方参与企业有关重大决策和相关活动,传播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大力宣传国有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加强社会责任日常信息披露,评选推广社会责任优秀实践案例,积极回应利益相关方的关切。积极参与合作交流,鼓励参与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增强话语权。

    (五)探索建立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探索研究建立符合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的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与国内外一流企业对标管理,探索社会责任绩效评价,不断提升社会责任绩效水平。不断完善社会责任激励机制,开展社会责任有关奖项评选活动,形成社会责任闭环管理。

    (六)推动ESG体系建设。建立健全ESG(环境、社会和治理)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董事会参与ESG治理,将ESG理念、方法、策略全面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业务运营。加强ESG风险管理,精准把握环境社会风险议题,有效防范责任缺失。编制ESG专项报告,鼓励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ESG绩效评价和ESG投资指引,发挥我市国资国企在国家ESG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由国资国企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战略决策和规划部署。明确社会责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完善相关工作职责。确定企业各部门、各层级相关责任,协同推进社会责任工作落地实施。

    (二)完善制度保障。以构建社会责任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制定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制度,完善社会责任工作流程,开展社会责任督导评价,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社会责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提升履责能力。将履行社会责任列入企业经营计划,学习优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提高履责水平。加强社会责任调研工作,鼓励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培训、研究,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举办社会责任论坛,不断深化国资国企社会责任能力建设。加强要素资源保障,保证必要投入。

    鼓励青岛市、区(市)两级国有企业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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