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
《关于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的落实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8日
关于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的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国有企业在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当排头、走在前,现就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22〕11号,以下简称《十条意见》),提出以下落实方案。
一、坚持对标引领,建设一流企业
1.在市直企业开展全面对标一流质效提升工程。到2025年,打造3家左右世界一流企业、10家左右行业一流企业、50家左右“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
2.实施全面对标行动。每户市直企业都要通过放眼全球、全国寻标,明确企业整体或主业板块要对标的一流企业,切实转变发展方式,补短板、强弱项,促进效率、效能、效益全面提升。
3.压实创建一流企业责任。分层分类推进创建一流企业,压实企业创建主体责任,每户市直企业都要制定创建一流企业行动方案。
二、当排头作表率,扛牢国企使命担当
4.带头落实重大战略。推动市直企业提高站位,结合主责主业,在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发展、“六个城市建设”等方面彰显责任担当,当排头、作表率。
5.带头推动企业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压实企业落实规划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完善战略制定、执行、评估制度体系,强化规划的有效约束和落实,将企业规划落实情况纳入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内容。
6.带头建设全市24条重点产业链。推动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全面深度布局集成电路、饮料食品、高端化工、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链。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提升跨境人民币结算比重。引导企业增强行业研判、数字化管理能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7.带头落实城市更新。积极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三年内市直企业直接或带动投资总额力争超过4000亿元,对全市城市更新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的贡献度超过六成。
三、健全指标体系,提升竞争力
8.完善竞争指标。在竞争类市直企业中,完善以“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研究实施对企业增加值进行考核。
9.提升竞争水平。支持市直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打造知名品牌,提升竞争力。到2025年,市直企业资产总额等规模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市经济增长水平,质量效益指标力争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10.增强竞争能力。支持市直企业适应国际、国内市场变化,积极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争取掌握行业话语权和竞争制高点。
四、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创新力
11.完善创新体系。研究建立市直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工作体系,制定工作方案,推动有基础有能力的企业编制实施方案,把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同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国企改革、打造产业链“链主”等工作结合起来,同企业战略规划、科技规划、人才规划的制定实施结合起来,一体推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硬实力。
12.增强创新能力。到2025年,制造业市直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4%,重点企业力争达到5%以上。完善市直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及考核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按照研发投入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则,加大研发费用投入,确保研发投入保持稳定合理增长水平。支持市直企业建设或参与研发机构、创新中心等建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设立研发机构。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人才“引用育留”机制,推动管理人才、科技人才等向企业聚集。推动市直企业研究建立符合所处行业发展的数字化转型指标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打造3家左右“灯塔工厂”,推进数字化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
13.激发创新活力。研究建立推进市直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保障机制。树立正面激励导向,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分配激励体系,用好股权、分红、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等中长期激励工具。对国有企业尽职合规开展原创技术研究、新兴领域技术投资、原创成果转化和应用过程中造成失误和损失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免责。
五、优化国资布局,提升控制力
14.建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市直企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集聚上下游联动的工作合力,加快产业链、供应链延伸整合。
15.培育现代产业链“链主”企业。落实打造现代产业链“链主”部署,明确每一户市直企业匹配城市发展战略的方向和重点项目,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对市直企业布局匹配24条重点产业链的新兴产业,按照主业进行管理。到2025年,力争打造、引进7家左右“链主”企业。
16.推动专业整合。围绕发展集成电路、人力资源等产业,推动市直企业之间相关资源板块专业化整合,组建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平台,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产业发展实力。
六、匹配城市发展,提升影响力
17.提升稳增长影响力。实施匹配城市战略“双千亿”工程,抓好总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的重点产业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超过4000亿元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各市直企业要把稳增长作为当前突出的重要任务来抓,把尽可能多的力量、资源、精力等投入到稳增长中,作为“一把手”工程,聚精会神抓项目,凝神聚力抓增长,为全市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到2025年,全市市直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由“十三五”末的“百千万亿”级向“千万亿”级目标新跨越。
18.提升服务城市影响力。积极推进分类核算、分类考核,更加准确评价公益类市直企业经营绩效,提升保障全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出行等服务能力。
19.提升社会影响力。塑造优秀企业文化。扛牢社会责任,在落实绿色低碳发展、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等重大战略和抗疫情稳运行等重大任务上,担当作为。打造“阳光国企”,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披露信息。
20.提升资本影响力。依法依规推进市直企业整体或核心子企业上市,到2025年资产证券化率力争超过60%,其中竞争类企业资产证券化率不低于85%。强化市值管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打造资本市场“青岛国企”品牌。
21.提升引资影响力。压实每户市直企业招商引资任务,通过以资引资、以商招商、以投带引、收购上市公司引进等途径,在招商引资上取得更大作为和成效。办好“央企省企青岛行”“中欧企业家峰会青岛论坛”等重大招商活动,实施靶向招商。发挥驻青国企党建研究会平台作用,为全市引资、引项目等作贡献。
七、统筹安全发展,提升抗风险能力
22.加强重点风险防范。严防偿债风险、域外投资风险等,强化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规范域外投资管理。市直企业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和应对预案。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23.建立市直企业综合监督体系。整合出资人监管与纪检、巡察、审计等监督力量,构建各类监督主体统筹衔接的国有资产大监督工作机制。
24.开展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挂靠经营”“国有投资公司经营合作和资金使用”等专项治理。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25.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市直企业要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将合规要求嵌入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建立风险排查、风险量化评估、监测预警和防控等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八、提高管理质效,提升现代企业治理能力
26.优化公司治理。加强市直企业董事会建设,推动各级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集团和重要子企业全部设立规范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压实董事会、经理层责任,完善董事会向出资人报告年度工作,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完善外部董事建设,探索实施出资人派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27.优化管理架构。巩固提升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成效,实施组织架构扁平化改造,压缩管理层级,推动企业管理全方位提升。
28.优化制度建设。巩固提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将经验做法、规定要求写入章程、建立制度。
29.优化经营机制。深化劳动、人事、分配等“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市场化用工,巩固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市场化薪酬分配管理机制成效,加快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
九、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30.尊重企业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按规定组织评选青岛市优秀企业家,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推动企业家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发挥优秀企业家传帮带作用。
31.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干部队伍。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标准,打造素质过硬、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企业家队伍。加快市直企业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保持企业家人才培养连续性,确保企业后继有人。
32.积极探索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选择3家左右市直企业和一定数量的子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
十、夯实党建基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33.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4.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要求,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企业党委职责权限,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把改革经营发展责任内嵌到管党治党要求中,推动党建与深化改革、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工作举措,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
35.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督促落实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市直企业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推进企业清廉建设,把清廉国企建设纳入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通盘考虑、一体推进。
3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强党建、兴国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37.健全考核体系。将战略规划、全面对标一流目标、预算安排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有效衔接。
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推动将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巡察范围。全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统筹推进。《十条意见》及配套文件中涉及我市的工作,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由相应部门按照职能负责抓好落实。
本落实方案适用于市直国有企业、区(市)属国有企业,各企业要认真谋划、精细组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直国有文化企业和金融企业,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