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5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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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0-08-19
  • 发布日期 2020-08-19
  • 发文字号 青国资办〔2020〕32号
  • 青岛市国资委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53号提案的答复


    孙焕利、王林、崔西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华通集团教育资源与青岛创业大学一体化办学案”收悉。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会同华通集团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2月,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华通集团发展职业教育的情况汇报》,根据会议精神,同年,青岛海洋技师学院(以下简称“海院”)划转至华通集团。
        华通集团积极落实市政府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海院的建设发展工作。经过几年努力,完成了原青岛海洋技师学院、青岛北海船舶技术学校、青岛市机械技术学校、青岛市捷能技术学校、青岛海运职业学校、青岛市机械职工中专等6所职业院校的整合,实现了6所院校在人事、财务、教学、学生、招生、培训、后勤、校区八个方面的统一管理,并为整合后的学校争取到了市财政职校整合奖励补助资金。海院先后获得国家中职示范学校、山东技工教育特色名校、中国潜水员培训基地、山东远洋渔业船员培训基地、青岛国际邮轮职业培训基地和帆船运动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但海院没有自己的校区,对学校长远发展形成制约。
        针对提案“用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办法解决海院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的建议,市国资委会同华通集团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省政府《“三供一业”等国企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7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山东省移交地方管理国有企业举办教育医疗机构人员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鲁人社〔2018〕52号)等文件精神,建议符合有关政策方向。
        具体到海院实际情况,要实现海院的长远发展,校区问题是关键。据了解,华通集团近年为海院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力,近期正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寻找战略合作伙伴,推进解决海院的校区问题。市国资委经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青岛创业大学等单位沟通对接,了解到目前政府办学的学校基本都存在校区缺乏的情况。如果简单通过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办法,将海院划转至政府办学,短期内并不能实际解决校区问题。因此,提案关于“推动海院与青岛创业大学一体化办学”的建议,我们认为切实可行,有利于两个学校融合发展。前期,海院已经与青岛创业大学开展有关合作,海院发挥特色海洋专业、优质海洋教学设备、稀缺海洋职教师资和线下教学经验等优势,通过与创业大学一体化办学,整合海洋教育领域优质资源,打通线上线下,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两校融合提升。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会同华通集团、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继续认真研究委员提出的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海院校区问题及海院与青岛创业大学一体化办学有关事宜,培养更多优秀海洋应用型高级技术技能人才,为我市建设国际海洋名城贡献力量。



    青岛市国资委         
    2020年8月19日       

    青国资办〔2020〕32号-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5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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