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有关功能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149号),确保我市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走深走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2023年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149号),进一步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市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走深走实,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扣“绿色、低碳、智能、安全”主题,坚持为汽车消费充“电”,为乡村振兴添“绿”,组织汽车及充电桩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维修企业等广泛参与,通过“镇街搭台、车企上台、生态赋能、共同聚力”,优供给、促消费、建设施、拓场景、强服务,力争在全市开展巡展活动10场以上,释放农村居民市场消费潜力,让新能源汽车走进千家万户,助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2月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品供给。支持解放青汽、五菱青岛、北汽制造、奇瑞等整车生产企业扩大小微卡、轻卡、微面、中大面、皮卡、中小型乘用车等农村市场经济实用适销新能源车型供给,形成下乡车型目录,最大程度满足乡村生产生活需求;支持特来电、海汇德等充电桩生产、运营企业推出适用充电桩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启动仪式。依托青岛秋季国际车展,举办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下乡启动仪式。在平度新河镇举办全市新能源汽车下乡首场巡展活动,并通过媒体同步开展云上直播,扩大下乡活动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平度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多种形式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巡展活动。组织整车生产、充电桩运维、新能源汽车维修、汽车保险组成“生态联合体”一体化下乡,为农村地区认识、了解和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营造更加全面的服务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与下半年相关车展融合,提升下乡活动效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线下+云上”结合开展促消费活动。支持车企线下提供试乘试驾服务,提升产品认同感,助推新能源汽车推广宣传;引导车企与电商及网络平台合作,开展网络购车、直播售车等活动,通过网络促销等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实现线下与“云上”联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加快公共领域应用推广。会同区(市)机关开展新能源汽车联展联推活动,举办新能源商用车供需对接活动,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物流公司等单位中的推广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使用比例,发挥引领作用。研究开放环卫作业、港口、公共交通、城市配送、出租车等应用场景,为新能源汽车推广提供场景支撑,加快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用场景赋能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有关市直部门)
(六)引导车企主动让利。指导五菱青岛、北汽制造、解放青汽等本市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出台下乡主力车型优惠购车政策,给予我市农(乡)村居民购车优惠、充电补贴、延长质保、免费保养等优惠措施。刺激农(乡)村市场的汽车消费,提升乡村居民购车意愿。(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加大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努力实现“充电站区市全覆盖、充电桩镇街全覆盖、有条件的行政村车用充电设施全覆盖”,为新能源汽车下乡提供支撑。健全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公共充换电网络运营平台互联互通,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八)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支持汽车企业及第三方售后服务机构加入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在镇街建设营销网点及售后服务工场店,提供便捷的汽车维修、电池检测及充电桩维修等服务,力争让乡村车主“买得方便、用得放心、修得正规”。(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多方位提供汽车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联动营销,通过创新信贷产品、优化分期付款服务等多元化方式,满足农村居民购买需求。探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租赁等特色服务,尽力满足使用需求。(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市级相关单位、区(市)政府畅通有效的沟通机制。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请各区(市)政府负责做好场地保障工作,协调提供免费巡展场地,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提前不少于5天将场地需求书面告知相关区(市)政府。
(二)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新闻报道、专家点评、互联网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广大群众介绍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及下乡企业和车型,宣传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安全及经济等优势,消除广大乡村市场受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误解,激发中低端消费市场的消费热情。
(三)加强监督指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市政府等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在为企业各项促销活动提供便利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企业促销行为,加强对活动现场周边交通、场内秩序的维护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安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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