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解读
1.《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推动市政府印发的《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青政发〔2024〕11号)落地实施,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按照“能统则统、能简则简、能减则减”原则,精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事项,9类政策实现“免申即享”,1类政策实现“快申快享”;依托“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进项目申报“一网通办”,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提高财政奖补资金兑现效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细则》共6章23条,包括总则、申报事项、申报程序、职责分工、监督检查、附则等。
一是明确政策资金管理原则和来源。政策资金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简便操作、注重实效的原则,从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二是明确政策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咨询渠道。针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智能工厂、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的高效节能装备的生产研发企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算力券”、捐赠开源项目等10类奖补政策,进一步细化了政策申报条件,提出了申报材料要求,明确了受理政策咨询的处室及联系电话。
三是明确政策项目申报程序。对项目申报、区(市)初审、市级审核、社会公示、资金拨付等5个环节操作要求进行了简要说明,具体申报流程要求以各专项资金申报通知为准。
四是明确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及附则等相关内容。规定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及申报主体的具体职责。依法依规追究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行为的主体的责任。实施过程中如遇中央、省、市政策调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青工信规〔2022〕2号文自《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废止。
3.《实施细则》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