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信部应急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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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38271730209262820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12-03
  • 发布日期 2021-12-03
  • 发文字号 青工信字〔2021〕7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信发〔2020〕157号),提升工业互联网在安全生产中的融合应用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建工作专班。

    “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和提升安全水平的有效路径。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培育“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协同创新模式,扩大工业互联网应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成立“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围绕“共创平台、共享数据、共育生态”研究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定期通报成果,强化督促检查。

    二、建设基础设施,塑造五种能力。

    构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整合现有安全生产数据、平台和系统,构建企业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实现安全生产全过程、全要素、全产业链的连接和监管。加快安全生产数据资源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数据目录,加强数据技术攻关,开发标准化数据交换接口、分析建模以及可视化等工具集,加速安全生产数据资源在线汇聚、有序流动和价值挖掘。发挥企业和园区主体作用,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打造“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系统评估等新型能力,提高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三、开展试点示范,培育产业生态。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与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合作,围绕化工、钢铁、石油、石化、建材、民爆、矿山等行业建设行业子平台,试点建设相关产业集聚园区平台。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利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经验,遴选一批具有标杆效应的“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应用。以试点示范和防护贯标为引领,鼓励企业工业互联网与工控安全领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开发、应用。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向行业内复制,利用工业互联网延伸产业链条,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安全生产协作,孵化、培育、壮大一批“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龙头供应商。鼓励试点示范企业向更多行业、更多企业推广经验和方案,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领域的技术创新、应用创新、融合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加快形成安全生产产业生态。

    四、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支撑服务。

    以服务生产方式变革和企业形态转型为根本要求,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核心要素培育。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激励约束、督促检查和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工业互联网与安全生产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加大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基础共性技术产品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培育,加强重大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培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汇聚产学研用优质资源,培养复合型人才队伍。


    附件:工信部应急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pdf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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