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1-25 来源 : 青岛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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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在“青岛政务网”门户网站(http://www.qingdao.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岛市供销社办公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2号时代广场26层),邮编:266071,联系电话:0532-859200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积极搭建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优化网络系统,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根据《条例》规定,2023年我单位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协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及时更新、发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确保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3年,共公开41条政务信息,其中41条为主动公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及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相关内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3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准度和主动性均有明显提升,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访问流量不高;部分信息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不准;公开信息归类不够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在政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还需提升。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单位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规范信息管理,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针对“三农”重点领域信息,完善信息发布渠道,丰富信息发布形式;优化政务公开形式,积极探索短视频等宣传产品,进一步扩大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单位按照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积极搭建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优化网络系统,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启用了微信公众号“青岛供销”,聚焦民生热点,聚焦供销社主责主业,实时发布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信息,成为公众了解市供销社的重要窗口。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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