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留学人才奖励政策服务指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7-19
字体大小: 打印

一、政策主要内容

对于成功申报国家级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学回国人员,分别给予重点类项目50万元、优秀类项目20万元的奖励。对于首次来高新区工作或创业、落户并缴纳社保的留学回国人员,按照400/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政策依据

《青岛高新区关于振兴实体经济进一步推动人才特区建设的若干政策》(青高新管〔202225号)

三、承办部门

青岛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四、所需材料

1)《青岛高新区留学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申报主体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纳税证明;

3)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人申请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申报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户口簿须包括首页、索引页、个人信息页等信息;

6)其他需要提报的材料。

五、办理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向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大厅提出申请,集中办理。

六、办理时限

集中申报时间统一受理。

七、联系方式

0532-68686082



附件1.2.3.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