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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关于《青岛高新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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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5421400277219952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5-07-09
  • 青岛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关于《青岛高新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落实省、市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决策部署,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理念,不断推进全要素生产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做好2025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关于做好2025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5〕72号)、《青岛市工业运行工作专班关于做好 2025 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青工专〔2025〕2号)。

    三、主要内容

    《青岛高新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正文主要包括基本原则、评价范围、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和分类、实施流程、结果应用、保障措施共八部分。附件包括主要指标解释及数据来源、青岛高新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问:为什么今年要新修订《青岛高新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

    答: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5〕72号)、《青岛市工业运行工作专班关于做好 2025 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青工专〔2025〕2号),今年评价指标体系发生变化,因此高新区的《办法》需要相应调整。

    问:如何评定企业为A、B、C、D类企业?

    答:根据《办法》中评价指标及各项指标分值权重,将企业确认后数据导入系统,依据企业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为A、B、C、D四类,数量比例分别为20%、60%、15%、5%,结果将于官网公示、公布。

    问:评价结果对企业有什么意义或影响呢?

    答:A类企业:优先保障用地、用电、用水、融资及排放指标需求,优先推荐享受各级扶持政策。

    B类企业:在资金信贷、人才引进、品牌建设、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鼓励企业实施 “零增地”技改,扩大生产性用房或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高亩均产出。支持享受各级扶持政策。

    C类企业:谨慎控制企业产能扩张,谨慎控制新增用能需求和新增排污总量指标。支持企业开展节能环保改造、技术设备升级。

    D类企业:限制新增用地,不得增加用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差别化水价、电价政策,实施有序用电管理时不给予保障。

    问:用地面积如何计算?

    答:用地面积指企业实际用地面积,包括企业通过政府出让、土地二级市场获得的自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实际占用的土地,以及其他实际占用的土地等。

    楼宇工业用地面积折算:对租赁工业园区部分厂房、楼层的工业企业,在计算企业实际用地面积时,按照租赁的厂房面积、楼面面积折算实际用地面积。即:

     

    其中,厂房占地面积指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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