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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
1 |
推进决策公开 |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
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市情和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要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及公众参与方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
管委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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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会议公开 |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反馈机制,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会议议定结果,告知列席代表,并将会议相关材料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工委会暨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管委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
管委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办公室牵头工管委层面有关会议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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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执行公开 |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围绕《青岛红岛经济区(高新区)2019年工作要点》、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结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管委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办公室牵头组织工管委层面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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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
办公室牵头,管委各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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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 |
继续深化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增加重点项目的数量和涉及部门的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区级绩效目标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专项资金。推动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公开采购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等内容。结合实际,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
财政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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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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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
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等情况。按月公开区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按规定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以及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等情况。 |
财政局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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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做好助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
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信息公开 |
加大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配套制度措施的公开、解读力度,动态公开区级方案推进落实情况,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实际案例。全面推动重点产业、十大攻势等建设信息公开。推动规划选址、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资金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入库项目扶持政策公开。 |
经发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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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进经略海洋信息公开 |
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信息。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用海项目环境评估、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 |
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 |
10 |
做好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公开力度,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 |
财政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金融事业部、各街道负责落实 | |
11 |
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区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街道、社区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本级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
经发局、社会事务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 ||
12 |
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净土保卫行动、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按月发布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持续推进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建立企事业单位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监督指导重点排污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公开有关环境信息。 |
生态环境局分局、社会事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建设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 ||
13 |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优化涉企服务 |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情况、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公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事项,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组织人事部、经发促进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各街道负责落实 |
14 |
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和公开 |
深化简政放权,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持续优化“三级四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行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 |
组织人事部牵头,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 |
15 |
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
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力度。按要求公布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单。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
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 |
16 |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公开。 |
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 |
17 |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根据我市确定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做好区内落实工作。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披露公示力度。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及时公布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 |
金融产业部,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 |
18 |
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及时通过高新区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持续做好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构建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自动对接市政务服务平台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动态信息,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 |
经发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宣推办、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管委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负责落实 |
19 |
推进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信息公开 |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围绕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全面公开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及时公开慈善组织、公募资格、公募活动、慈善信托备案等信息。 |
社会事务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 |
20 |
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定期公开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及时公开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重点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公开,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及实际效果。 |
社会事务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 |
21 |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重点公开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补贴的管理和审批情况。主动发布岗位供求、创业、职业培训等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 |
组织人事部、人才服务局、信访维稳办、各街道负责落实 | |
22 |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
人才服务局负责落实 | |
23 |
推进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公开 |
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
社会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 |
24 |
推进征地信息公开 |
配合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做好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公开,切实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准确把握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规范有序,共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
自然资源局与规划分局负责落实 | |
25 |
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 |
围绕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措施、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估结果等,加大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政府所管理的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等公共体育设施的相关信息。集中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公共文化设施名录、公共文化服务名录。公开公共文化设施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多渠道及时发布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全区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等情况。 |
人才服务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 |
26 |
推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 |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应急办、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社会事务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 |
27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继续纳入各部门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评估范围。 |
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各街道负责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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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解读回应深化公开 |
深入解读好重要政策措施 |
围绕2019年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部门对党政联席会的公开议题,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 |
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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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回应好社会关切 |
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要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地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宣传推介部门要密切关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
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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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强解读回应实效 |
积极运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多种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 |
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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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公众参与模式 |
围绕公众普遍需求和重点民生事项,鼓励探索便民地图、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公众参与新模式。高新区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健全网民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网络问政、电视问政、领导信箱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 |
宣推办牵头、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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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平台建设优化公开 |
推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高新区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改版升级,优化栏目设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鼓励各部门建设重点业务专栏,及时将本区域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优化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建设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加快推动高新区网站IPv6改造工作。 |
宣推办牵头、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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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
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好开设整合备案、内容建设保障、安全防护、监督保障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 |
宣推办负责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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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组织保障强化公开 |
强化组织领导 |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要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
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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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 |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宣传和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各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
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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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
鼓励各部门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案例。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加强典型经验宣传推广。 |
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各街道负责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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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考核监督培训 |
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通过制定台账、电话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专职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教育主管部门要鼓励各类教育机构开设政务公开课程,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门人才。 |
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牵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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