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经汇总,2020年青岛高新区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当年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92万元,比2019年减少143万元,下降22.52%。其中:公务接待费172万元,比2019年减少3万元,下降1.7%;因公出国(境)费146万元,比2019年减少4万元,下降2.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4万元,比2019年减少56万元,下降24.35%;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80万元,下降100%。
注释: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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