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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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qdgjj.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路2号乙;邮编:266071;电话:0532-83860946;电子邮箱:qdhousefund@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切实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青岛政务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决策、政策调整、工作动态、惠民措施等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涵盖公文法规、政策解读会议信息、规划计划、财务信息人事任免、工作动态、公积金管理2021年,通过政务网及时公开发文、政策解读、预决算等信息120余条,通过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发布信息67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全年编发推送信息38阅读总量达百万。

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情况。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制定公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要求,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坚持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保密性。三是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对已公开的公文法规,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梳理核查,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工作,保证信息发布准确全面。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管理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全面调整,根据需要增设了组织管理和重点领域模块。是以网站、网厅、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12329热线、服务短信服务平台为依托,及时发布政策通知和各类服务信息,回复问题咨询等,不断加大公积金政策、业务、服务宣传力度,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的正面宣传引导2021年,接听12329客服热线人工来电35.88万个,实际接听33.49万个,接通率93.34%,热线直接办理33.26万,实现直办率99.34%;办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政府信箱等渠道转办件2768件,实现对群众合理诉求办理满意率100%三是积极推广住房公积金网厅、微信公众爱山东”APP、“爱山东青e办”APP等线上自助业务渠道,以及“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网上帮办”等便捷的线上业务办理方式,切实帮助职工群众高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是用好全媒体宣传平台,创新开通有奖问答和专栏解读,普及公积金知识;在新媒体开展短视频、直播等宣发推广,吸引36.7万人次线上观看;地铁站点布设300块看板和20个灯箱,营造线下宣传氛围;参与“局长与大V”茶座,媒体“朋友圈”扩大至40多家主流媒体。此外积极用好行风在线、民生在线、“三民”活动等平台,收集解答意见建议近70条,及时解决群众诉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年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总体工作。根据人员变化,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不断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优化提升公开效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深入、不够具体、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人才较为缺乏,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日趋繁重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住房公积金领域的热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使信息内容更新及时全面;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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