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1-29 来源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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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qdgjj.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路2号乙;邮编:266071;电话:83860946;电子邮箱:qdhousefund@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有关要求,围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主动加强信息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0年度通过青岛政务网公开公文类、动态类等信息156条,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会务公开、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等工作流程,不断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和准确度。深化重点信息公开,按时编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解读,按季度统计发布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数据,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精准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和2020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公开2020年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计划及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批复,提高财政执行透明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梳理政策“干货”,制作政策宣传图解,增强解读效果。结合新政实施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公共服务事项指南、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等各类服务信息,编辑整合归集、贷款、执法三大类政策汇编,对归集、贷款重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公开,按季度发布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以政务公开促服务提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信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通过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平台对7449个单位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示。建立规范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及时将采购意向、采购需求、项目验收、采购合同等内容在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全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35件、预算金额1811.11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30件、预算金额1160.13万元。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收到市政府交办建议提案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各1件,均为协办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理复文及全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已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办理工作流程,逐步提高受理、流转、答复等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及时承办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申请答复的合规性和时效性。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自然人申请,已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方案》,围绕“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明确了15大类、33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具体工作要求,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管理公开工作水平。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实行双人读网复核制,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加强公开信息管理,对已公开的公文法规,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梳理核查,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工作,保证信息发布准确全面。加强公众参与,通过“三民”述职、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等问政活动,主动发声解读公积金政策信息,深入开展“三我”民声倾听活动,广泛吸纳、积极回应企业群众意见建议,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建设,根据全市网站清理整合工作要求,变更并及时公示网站域名更新情况,全年通过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发布信息658条,网站总访问量达850.9万次。认真维护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范46项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要素信息,完成了服务窗口细化、业务办理网址跳转核验、“事项依据”规范化整改、证明材料样本示例上传共四个批次的梳理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务网站协同联动,强化发布、传播、引导、办事等功能,官方“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全年编发推送24篇,阅读总量达百万。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主动推送宣传素材,全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等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20余条,在全市16个地铁站点、100辆公交车布设政策宣传海报,扩大公开信息影响力。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创新开展“青春之岛话公积金”等主题的线上直播活动3次,观看人数超60万人次,制作短视频、MG动画6个,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实用性和趣味性,进一步提升公积金社会知晓度。依托省、市政务公开专栏,加大经验交流力度,相关政务公开经验材料被“学习强国”APP、《中国建设报》、“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等上级平台采纳刊发。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次,对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批示43次,持续加大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目标考核,认真对照省、市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和第三方评估结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研究制定专项整改工作台账,跟踪推进事项落实落地,持续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制定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坚持以会代训、专题研讨、以点带面的培训方式,强化培训效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5

5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0

1160.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认可满意度。但仍然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目录建设还不够科学、栏目设置还不够全面,利用新媒体开展政策解读的次数还不够多、力度还不够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策业务研究把握的还不够精准,全系统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还不够深入等问题。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 目录编制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方便公众检索查阅。二是积极利用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深入解读公积金政策法规,增强政策公开发布效果。三是有针对性的开展不同层级、不同范围、不同方式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结合政务公开新标准、新要求、新问题,加大学习研讨力度,逐步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素养。四是健全政务公开联络员机制,在营业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公开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推进全方位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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