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01-26 来源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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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qdgjj.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路2号乙;邮编:266071;电话:83096735;电子邮箱:qdhousefund@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规定,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提高效能、服务百姓的理念,及时公开信息,加强政策解读,方便群众查阅,回应公众关切,扎实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结合领导分工情况,及时调整市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落实工作人员,细化具体措施。中心主要领导每年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总体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具体事项,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制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政务公开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形成比较完备的信息公开规范机制,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报送公开及时、登记准确、严格审批,无泄密事件发生。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针对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信息及时进行政策解读, 以政策问答的形式公开政策解读信息,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提升解读效率。2017年积极参加开展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活动7次,通过线上线下收集并回答网民和群众关注关心问题244件,回复率达到100%,保证了群众的满意率。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涉及处室具体落实,制定了详细的办理方案,对建议提案认真开展调研,及时做好沟通答复,进一步提高办复率、满意率,完成了2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中心明确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运用青岛政务网、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重点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职能类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服务公开。按照住建部的统一部署,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积金管理工作更加透明。根据市财政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住房公积金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主动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7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扎实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规范工作,年度梳理公共服务事项92项,涵盖了办理依据、办理部门、办理对象、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供方式等7大要素,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公开发布了住房公积金14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全面公开信息。全年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下设机构、财政人事、涉外信息、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共计107条,对外发布新闻媒体稿件11件。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善业务大厅信息发布设施,在服务大厅设立了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查询机和资料架等设施,将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的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结果以及对外窗口的服务承诺、工作规范、行为准则和服务标准进行公开,方便广大办事职工和群众了解和查阅;二是拓展媒 体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全市各大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青岛新闻、青岛广播电台、凤凰网、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青岛早报、青岛晚报等各类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民生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我市公积金发展动态;三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完善门户网站的功能栏,丰富网站信息内容,将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工作情况、政策法规、业务办理程序、政务信息在中心网站公布,方便群众查询住房公积金法规、动态、信息等事项。畅通沟通渠道,建立了单位信箱、网上留言版等栏目,将我中心的重要政策调整、业务办理程序等在网上公示。四是创新使用微信信息发布平台。使用集政策宣传、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20多项功能于一体的“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结合新政出台情况,定期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势推送政策图解,方便职工直观了解政策具体内容,自2016年10月上线以来,已有19万多人关注并体验了公积金掌上微服务,全年回应微信公众关切问题1.4万件,微信公众号被评为2017年青岛市最具影响力移动政务品牌。五是充分发挥客服热线作用,在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原有服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语音流程,加强服务培训,提高接通效率,全年人工实际接听30余万次,给缴存单位和职工带来更加全面、专业、高效的服务体验。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将依申请公开作为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一是积极参加依申请公开培训,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项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二是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做好答疑解惑,提高工作效率,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三是不断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我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机制。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期答复2件,按期答复率100%,无收费情况发生。

七、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本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我中心部门绩效工作考核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九、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开展、推进和落实。

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工作整体上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层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掌握的还不够全面,公开的事项重点不突出;

二是中心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强化;

三是使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型媒体发布信息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畅通。

2018年,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制度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抓好工作培训,提高全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大监督考核,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水平。

十一、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填报日期:2018.1.25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二、回应解读情况



  •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7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400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1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0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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