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3-03-29 来源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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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路2号华仁国际大厦;邮编:266071;电话:83860946;传真:83887744;电子邮箱:qdhousefund@163.com)。
一、概述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行政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紧密围绕群众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强化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着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科学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一年来累计向社会公开文件信息54条。主动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和“住房公积金年度运行分析报告”等与民生紧密联系的信息。截至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54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不断加大行政服务分大厅软硬件建设投入。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电子大屏幕、触屏式查询机和自动取号机等,印制了涉及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法律、监察、政务公开五大类32种宣传材料摆放在咨询服务台供群众免费取阅。依托门户网站,通过“机构信息”、“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等栏目,将应公开的文件及最新政策动态及时对外发布,实现了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的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在全国率先推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网上电子平台与小额支付系统配合使用,即可实现网上汇缴、变更、网上住房补贴办理等相关网上业务,充分体现出政务公开的科技投入与技术含量。公开了各分大厅办事公开服务热线电话、行政效能和行政执法投诉受理电话。同时依托市长公开电话、政府信箱(市长信箱)、门户网站邮箱,承办各类来电、来件,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求助,全年按时办结率保持100%。充分利用“12329”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了解客户所需和诉求,为用户答疑解难。目前日均人工受理来话750余件,自动语音受理来话380余件,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群众。对每一件都能够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结果,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充分运用青岛政务网、文件、简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对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开,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积金服务。依托门户网站,通过“机构信息”、“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等栏目,将应公开的文件及最新政策动态及时对外发布,实现了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情况。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为门户网站提交),按期答复7件,按期答复率100%。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处理情况。本年度受理的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期公开,无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况。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受理的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免费提供,无收费情况发生。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情况发生。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2人,其中全职人员1个,兼职人员1个。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宣传费已在年度预算中列支。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来,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窗口服务工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多方面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明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两方面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将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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