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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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924718637462516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3-07-10
  • 发布日期 2023-07-10
  • 发文字号 青住金字〔2023〕3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处、室:

    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市管理中心实际,制定《2023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0日

     

    2023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字 〔2023〕 33号),制定本要点。2023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效,深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高水平政务公开助推住房公积金业务高质量发展,为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

    一、深层次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一)聚焦保障宜居建设深化公开。围绕住房公积金强化“租购并举”、支持住房改善、助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等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实时更新政策信息、发布工作动态、跟进解读宣传,提高公开发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群众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热点焦点问题,立足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优化租赁提取政策、住房公积金支付等业务新模式、新变化,特别是针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方面推出的创新举措,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惠民政策知晓度。严格按时限要求发布2022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按季度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等管理运行信息,提高住房公积金工作透明度。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研究处、资金计划处、运营管理处)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公开。围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在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开设宣传专栏,梳理整合并及时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用好“青岛政策通”平台,及时更新发布惠企惠民政策,认真受理答复在线咨询。开展联系服务千家企业活动,主动深入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商会协会等,点对点宣讲公积金惠企政策,一对一提供专员对接服务,面对面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激发市场主体经营活力。打造针对企业、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等重点服务对象的专题政策文件包,强化政策集成供给,依托“线上+线下”上门服务、政策推送、咨询解答等形式,推动公积金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

    (责任处室:人事处、政策研究处、法律事务处、服务管理处、各管理处)

    (三)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深化公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实际,强化重点工作公开和解读。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设计制定适应青岛特点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问政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发布政策原文和解读信息,灵活运用图解、短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借助社会媒体平台扩大政策受众面,鼓励引导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持续加大数字公积金建设、“跨省通办”服务等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信息发布,持续跟进住房公积金信用贷款平台等支持消费扩容升级的业务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研究处、资金计划处、科技信息处、服务管理处)

    二、全链条加强政策发布管理

    (一)增强政策发布精准性。按照政策集中统一公开要求,规范录入、动态更新各类政策文件,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布清理结果,对于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的文件及时更新有效性标注。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准确发布。

    (责任处室:办公室、法律事务处)

    (二)增强政策解读针对性。严格规范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公众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开展全面解读,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重要环节,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推进实质化解读,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核心条款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不得简单摘抄文件原文或制作文件精简版,解读材料要素参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创新多元化解读,综合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简明问答、新闻稿件、现场宣讲等形式,借助官方政务公开渠道和社会媒体资源,结合不同载体传播特点和受众特征,开展细分化政策解读,相关解读、宣传素材一并按照“三同步”要求进行审签发布。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处、资金计划处、运营管理处、科技信息处、法律事务处、服务管理处)

    (三)增强政策评价实效性。建立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住房公积金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机关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每年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原则上不少于1次。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作为政策调整的指导依据,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重大政策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及时监测和研判政策发布实施情况,确保住房公积金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应。

    (责任处室:政策研究处牵头,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办理)

    三、全方位推进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线上平台建设。以群众办事需求和使用习惯为导向,改版升级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优化整合便民指引、政策法规等高频使用栏目,持续完善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加强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方便群众快速定位内容、选择服务,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强化“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运营管理,按制作排班计划积极做好原创内容设计,保障信息推送频率和质量;研发推出智能客服功能,提高在线问答效率,持续增强新媒体影响力。推进官网与官微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维护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研究处、风险管理与内审处、资金计划处、运营管理处、科技信息处、法律事务处、服务管理处)

    (二)规范线下服务渠道。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与基层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用好各管理处服务指南二维码、自助终端、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发布和解读惠民政策,让公开信息直接触达办事群众。根据业务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一线服务窗口办事规程,确保全辖受理要件和审查标准一致,促进公积金服务标准化。着力加强电话咨询等公开渠道建设,提高各管理处公开电话接通率,持续完善12329、12345政务服务热线知识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认真总结提炼基层政务公开经验做法,各管理处每年报送经验材料不少于1篇。

    (责任处室:运营管理处、服务管理处、各管理处)

    (三)规范依申请答复办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 依托依申请公开网上平台,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信息化办理水平。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申请公开频次高的文件进行评估审查,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开放度。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办理)

    四、多维度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管理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处室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优化考评指标,定期调度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较多的处室给予考核扣分。

    (二)加强业务培训。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灵活采用线上线下业务讲堂、点对点业务指导等方式,培养一批既懂公开业务又懂网站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推动工作重心下沉,主动帮助基层一线解决重大疑难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高市管理中心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三)加强工作落实。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各处、室要对照本工作要点明确的责任分工,逐项落实推进重点任务,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围绕全市“青倾公开”品牌,加强“秒懂公积金”等已形成的住房公积金公开解读品牌建设,不断丰富解读内容和品牌内涵,推动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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