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延华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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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6859922890398210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2-10-17
  • 发布日期 2022-10-18
  • 发文字号 青住金党字〔2022〕3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处、室: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

    李延华同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法律事务处处长职务;

    迟宗远同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平度管理处综合科科长职务。

     

    中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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