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李晓坤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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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6859922890293634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2-11-08
  • 发布日期 2022-11-08
  • 发文字号 青住金党字〔2022〕3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处、室: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10月24日经党组研究,聘任:

    李晓坤同志为高级会计师,副高七级;

    张晶同志为高级经济师,副高七级;

    史春炎同志为经济师,中级十级;

    刘小钰同志为经济师,中级十级;

    李征同志为经济师,中级十级;

    李隽男同志为经济师,中级十级;

    吴丕镇同志为经济师,中级十级;

    何顺同志为经济师,中级十级;

    樊海韵同志为经济师,中级十级。

    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五年,聘期自2022年10月至2027年9月,原聘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除。

     

    中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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