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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新增5处23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新增交通技术视频设备公示统计表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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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管理部门 |
具体位置 |
设备种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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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
大同路金水路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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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
大同路下客区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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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
车载移动视频设备-鲁B9315警(二轮) |
车载视频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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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
安顺路娄山物流园 |
闯红灯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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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
安顺路娄山物流园 |
卡口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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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地域范围及抓拍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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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设置地点300米范围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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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视频设备 |
李沧辖区道路的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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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口设备 |
设置地点路口不系安全带、打电话、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令标线、逆行、进入限行区域等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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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设备 |
设置地点路口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违反禁止标线等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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