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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凤凰山路与东岳中路路口周边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凤凰山路与东岳中路路口设置相关禁令标志牌,早7:30至9:00、晚17:00至18:30由南向北方向采取禁止掉头措施,现予以公告。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黄岛区大队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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