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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维护良好静态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青岛市停车场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经评估:
取消泰州五路(康嘉花园门前)2个免费停车泊位。
现面向社会公告,请广大驾驶员注意泊位变更,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特此公告。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南区大队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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