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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区高架路大队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区高架路大队新增2处4台固定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6月2日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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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管理部门 |
设备具体位置 |
设备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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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区高架路大队 |
胶州湾隧道青岛-黄岛方向59号消防栓处超速1-2车道 |
固定设备 固定测速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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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区高架路大队 |
胶州湾隧道青岛-黄岛方向59号消防栓处超速3车道 |
固定设备 固定测速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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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区高架路大队 |
胶州湾隧道黄岛-青岛方向107号消防栓处超速1-2车道 |
固定设备 固定测速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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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区高架路大队 |
胶州湾隧道黄岛-青岛方向107号消防栓处超速3车道 |
固定设备 固定测速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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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地域范围及违法行为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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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测速设备 |
设置地点路口上的超速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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