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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新增3处3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新增交通技术视频设备公示统计表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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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管理部门 |
具体位置 |
设备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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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
壶关路延长线静乐路南80米龙门架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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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
鲁B9256警(二轮) |
移动式车载视频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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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
鲁B9038警(二轮) |
移动式车载视频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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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地域范围及抓拍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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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抓拍设置地点为圆心,半径300米以内的违法停车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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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视频设备 |
李沧辖区道路的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止标线、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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