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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率,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行人与车辆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实地勘察,综合评估,现决定取消李沧区甘泉路、金液泉路部分路内停车泊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特此通告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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