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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北区大队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北区大队,新增1处共14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市北大队
2026 年2月12日
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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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管理部门 |
设备具体位置 |
设备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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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北区大队 |
延安路延安一路路口 |
闯红灯设备(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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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北区大队 |
延安路延安一路路口 |
卡口设备(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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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北区大队 |
延安路延安一路路口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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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北区大队 |
延安路延安一路路口 |
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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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地域范围及抓拍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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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 设备 |
设置地点路口上的闯红灯、大货禁行、限行等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16250、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11160、驾驶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80500、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6095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13730、驾驶机动车违法禁止标线指示的11170等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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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口设备 |
设置路段上的驾车拨打手持电话13620、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1200等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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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抓拍设置地点路段上的违法停车行为103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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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 |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70093、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700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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