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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收缴公告
我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收缴下列拼装、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
特此公告。
交通管理支队李沧区大队
2025年8月7日
附:收缴物品清单
收缴物品清单
青公(交)缴字〔2025〕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对下列机动车予以收缴/追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清单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市南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扣留时间 |
扣留地点 |
车辆类型 |
品牌型号 |
号牌号码 |
车身颜色 |
车辆识别代码(后六位) |
发动机号(后六位) |
|
1 |
2022/11/9 |
规划六号线 |
小型轿车 |
丰田 |
鲁BV8A50 |
白色 |
736091 |
B35579 |
|
2 |
2024/2/8 |
重中十梅庵 |
二轮 |
凌云牌 |
鲁UAS069 |
蓝色 |
30080881 |
40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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